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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遇到法律问题时,必须警觉、积极的寻求证据,抓紧时间,不能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如果你自己都对自身权利不采取积极的态度,那么法律也无法帮助你。那么债务诉讼有什么时间限制,债务诉讼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债务诉讼有什么时间限制,债务诉讼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郝淑巧律师解答: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遗产继承诉讼房屋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房产继承诉讼一定要房屋评估吗? 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宋霞律师解答: 遗产继承诉讼房屋如果是要求实物分割,无须估价,如果是财产分割,双方对房屋的市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需要评估,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议方式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网友咨询: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广东广荣律师事务所赵广文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无论在何地,大家总能遇到欠钱不还的事情。如果朋友欠钱到期了也一直没有还款,催了好几次也没用,最后甚至跑路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只能去起诉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那么债务诉讼庭审应尽可能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准备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债务诉讼庭审应尽可能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准备哪些材料? 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墨骁飞律师解答: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不可避免地要形成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会影响市场交易各方利益的实现,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那么代位权诉讼给付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代位权诉讼给付? 网友咨询: 代位权诉讼给付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代位权诉讼给付? 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黄文彬律师解答: 代位权诉讼给付是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隶属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对于原告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享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原告住所地的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广东商达(中山)律师事务所黄福龙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对于原告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享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
有些当事人,可能曾经遇到过这种情况——官司打赢了,到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早就把财产转移了!房子卖了,车卖了,存款也没了!生效判决仿佛变成了一纸空文。那么公司债务诉讼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债务诉讼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网友咨询: 公司债务诉讼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债务诉讼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是: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须有法定代理人出席。 网友咨询: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要同去吗?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唐崇跃律师解答: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
近年来企业债务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甚至把企业推入破产清算的深渊,因此做好企业债务管理工作亦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那么进行企业债务诉讼时,证据如何收集和举证? 网友咨询: 进行企业债务诉讼时,证据如何收集和举证?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郭庆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
民间借贷是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很多人都清楚当发生借贷之后对于还款问题提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经常会出现纠纷。通过法律来解决是主要的途径,那么民间借贷诉讼纠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诉讼纠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彭镇坤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诉讼纠纷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提起诉讼不要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 2.注意妥善保管好借条、借款合同、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原件。 3.保留借款的支付凭据,如银行转账记录。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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