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诉讼

诉讼 相关话题

TOPIC

随着我国拥有私家车的家庭与个人越来越多,关于汽车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故而现代社会的人在买车时,对于车辆的质量的关注度相较于从前而言也有了越来越大的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对于汽车产品质量的举证责任的认定就很重要了。那么,汽车质量诉讼的举证责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汽车质量合格与否的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 山东平惠律师事务所郑丽芳律师解答: 汽车质量诉讼有两种:合同之诉和侵权之诉,两种诉讼的举证责任是不一样的。合同之诉,适用的是普通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
股东代表诉讼自产生以来,已经过了百十余年,期间一直为维护股东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通过构建股东代表诉讼这一法律制度,为各公司股东赢得了说话的底气和分量,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杨维松律师解答: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3)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冲动而就草率地去办理离婚手续,导致还有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没有处理好。那么诉讼离婚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什么情形? 网友咨询: 诉讼离婚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什么情形? 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王正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情形: 1、诉讼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诉讼时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的。 3、当事人有协议特别约定对夫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隐名股东这种说法,实际上法律术语称为实际出资人。由于有些人不愿意以自己的名义对公司投资入股,只有借助他人名义投资。那么隐名股东能否诉讼,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能否诉讼,怎么规定的? 北京中今律师事务所宋丽红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能够诉讼,只能与代持其股份的名义股东就代持股份的权属、收益等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 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股东代表诉讼与公司息息相关,从程序启动来看,股东需要在公司完成法定前置程序;从诉讼程序上讲,诉讼进行过程中,公司是提供相关事实证据的最重要来源,公司的到庭和陈述既有可能帮助原告胜诉,也有可能使得法院认定原告的诉讼行为是滥诉,那么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为主体诉讼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为主体诉讼吗,怎么规定的?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 并出于追究这
在夫妻感情破裂了但是有一些情况不能使用协议,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请求,那么什么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什么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哪些情形?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杨红霞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一、公安机关关于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关于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为: 1.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

女方诉讼离婚

2024-09-15
诉讼离婚介绍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特点是麻烦、时间长、结果不确定,需要耗费较多的精力和财力。以上特点会与对方的抵触、反抗、反对程度成正比,即,对方的抵触、反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往往因为对债务人对外所欠债务未能及时全面了解而又轻信债务人具有偿债能力或者碍于情面等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起诉、尽早保全,导致债务人趁机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并不少见。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的条件是: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dao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 2、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
在我们生活中,朋友或者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已是常事。对于小数额的个人债务而言,很多人认为,即便是不还也不会造成自己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不还就当是花钱买了个朋友的人品,以后不借他钱就是了;还了,皆大欢喜。那么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合同、收据、借据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