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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的情况不存在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的竟合,因为无权处分要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2.你说的情况不完善,善意取得要支付合理对价,他支付的价款是否属市场价格的正常波动?他在交易时是否尽了审慎义务?得完善条件,否则很难判断 网友认为: 首先类推解释要慎用,不说在这个案件目前的叙述中是不是类推为无权代理。 其次,要知道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的区别中一个很重要的点是有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处分财产。 再次,咱们在前两点的基础上分析一下,由于你并没有提供甲与丙的对话详情,所以,只能通过合同来确定他属于竞合还是仅仅是
最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称《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所说的“处分”和“合同”,仅指处分行为即标的物之物权的转移变更,而不包括负担行为。这样无权处分中的处分就被限定在了侠义的处分行为,而不包括负担行为。 网友认为: 其实重点还是想说,这样好像公平,可是这样判决我心里会发虚,如果我是个法官的话,像怀疑自己的人生一样怀疑这种理论,你操作过类似案例,或者见到过类似案例的判决吗?这电脑可以在市场上其他商家买到的,所以除非是很特殊的特定物,通过其他渠道买不到,才能主张这种实
一般的讲,非产权人,包括承租人、代管人、无因管理人、未来的继承人、近亲属、代理人、上级组织等,能否出卖房屋,要看具体情况。那么,非产权人无权代理,却完成了买卖手续怎么办? 网友咨询:买完房子发现,卖家不是房子的产权人,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江苏圣典(苏州)律师事务所唐飞律师解答: 非产权人无权代理完成了买卖手续的处理方法: 1、无其他违法情节,对产权人有利,能体现产权人意思的,一般产权人予以追认,即有效;如不追认,仍旧无效。 2、有其他违法行为,或者对产权人不利,不能体现产权人意思的,一般产权
在生活中,当夫妻采用协议离婚方式离婚时,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一般会对房产等作出分割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能直接使物权发生变动吗?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能直接使物权发生变动吗?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对不动产权属的约定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夫妻一方仅可基于债权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签订租房合同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代鹏律师解答: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原出租人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如果房东就明确约定租客没有单独的转租权,但是没有经过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出租人就把房子给擅自转租出去的话,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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