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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网友咨询: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有效吗?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雨昕律师解答: 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签订的情况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效的。 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有效的条件有: 1、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2、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
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是合法登记过的夫妻,两人已经领取过结婚证,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完全自愿,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等。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必须满足以下七个条件,否则就不能离婚: (一)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是合法登记过的夫妻,两人已经领取过结婚证,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二)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完全自愿,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三)要求离婚
离职协议签字了,如果发生的劳动争议在仲裁范围内的,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工资以及相关待遇,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只要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网友咨询: 离职协议签字了,还能劳动仲裁吗? 河南牟山律师事务所黄友艺律师解答: 离职协议签字了,如果发生的劳动争议在仲裁范围内的,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工资以及相关待遇,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只要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了怎么办?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辛鑫律师解答: 1、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增加抚养费。 2、若是协议不成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辽宁文正律师事
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作为养老方式。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网友咨询: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解除吗? 河南高陵律师事务所管文太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只要满足法定条件是可以解除的。 1、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协议。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
拆迁安置协议有法律效力,征收安置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网友咨询: 拆迁安置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韩绘律师解答: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 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韩绘律师解析: 拆迁协议生效的条件有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的股东是有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分,我们日常生活中会比较少了解到隐名股东拥有的法律效应。那么,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的签订,会具有法律效益吗?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的签订,会具有法律效益吗?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周岩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具有法律效益。隐名股东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这一名词。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以他人名义记载为公司股东,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人。与其相对应的是名义股东,
无论是回迁房还是商品房,都需要根据自己的状况以及市场大环境等各种事情综合考虑。脱离外部环境基础的谈话都是空谈,没有可参考性。那么购买回迁房,怎么签协议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购买回迁房,怎么签协议受法律保护?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解答: 买回迁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主要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协议书内容与签订程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合同内容,如果回迁房有产权证明的,则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

房屋拆迁协议

2024-07-26
房屋拆迁协议的内容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是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

拆迁协议

2024-07-26
拆迁协议的基本内容 拆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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