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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协议分割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以前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而现在《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
买卖小产权房屋有何风险 1、购买小产权房,利益难以维护。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2、购买小产权房,可能面临政府的整顿。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3、购买小产权房,可能遇见烂尾工程。小产权房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一
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抚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 网友咨询: 遗赠抚养协议对抚养人有什么样的要求?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解答: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抚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遗赠抚养协议满足什么条件生效? 浙江学优律师事务所周建胜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定金协议欺诈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定金协议欺诈有哪些情形? 安徽徽航律师事务所张先庭律师解答: 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定金。 2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对用工单位来说,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最基础的义务,是劳动用工风险最好的防范,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对劳动者而言,要重视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建立、履行、解除、终止等方面的证据资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张某为某高校内设学院后勤办公室员工,在该学院从事安全及维修工作,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按照正常上下班时间工作。 2019年该学院机
公司与公司,公司与个人之间常常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有可能导致债务人不知到底该还给谁,尤其是经过多次转让的债权,有可能导致最终的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伤。那么债权转让协议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协议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广东厚道律师事务所吴蓉律师解答: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4、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网友咨询: 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还可以撤销吗? 湖南湘旭律师事务所肖国九律师解答: 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可以撤销。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
抵押对债权有极大的保障,抵押权的无效或丧失可能会使主债权无法实现。那么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天津卓茂律师事务所朱丽萍律师解答: (1)抵押存在他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虽然当事人仅抵押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应视为土地使用权与地面建筑物所有权一并抵押。 如在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已属他人所有,抵押人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2)抵押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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