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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机动车一方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怎么承担? 网友咨询: 机动车一方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怎么承担? 山东明铎律师事务所王兴兰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按照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违反法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合资企业一方私自转让股权是否有效,如何认定转让的效力? 网友咨询:合资企业一方私自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赵佑儒律师解答: 这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方未经他方同意转让股权所签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房二卖”顾名思义是指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同一商品房再次出卖的情况。近几年来,“一房二卖”案件数量呈现出持续上涨的趋势,归根到底是由于房价的变化,出卖人抵挡不住高房价的诱惑,才会将同一套房子买给多个买受人。那么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答: 一房二卖合同,可能属于可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并没有深入的交流或是相处,再加上对方及其家人的有心隐瞒,一些人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娶了一个有病史的爱人。等自己结婚了之后才知道,那么婚后发现一方隐瞒疾病能要求离婚吗,可以离婚吗? 网友咨询: 婚后发现一方隐瞒疾病能要求离婚吗,可以离婚吗? 甘肃誉西法律服务所贾玉德律师解答: 婚后发现对方隐瞒疾病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畴,《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
网友咨询: 由于小孩从半岁起一直跟我和父母同住,所以我争夺抚养权的几率大吗?探视权,他要求除了每月两天的探视,其余的节假日轮流。我想咨询,在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我后,探视时间,他是否应该要征得我这个监护人的同意? 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曹露律师解答: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行使探望权
对于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我们必须零容忍。比如有些人脾气很暴躁并且喜欢酗酒,只要对方有一点让他感到不满意的地方就拳脚相加。那么,因一方存在家暴而起诉离婚的,应如何举证? 网友咨询: 因一方存在家暴而起诉离婚的,应如何举证? 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潘淑燕律师解答: 家暴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所谓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18、19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需明确凭男方出资的财产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因为受赠并且该赠与指明是给男方一个人的财产,则该房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若男方出资的财产是夫妻双方结婚后取得的,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不论谁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个人财产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夫妻一方立遗嘱把房产送给情人有效吗,情人有继承权吗?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立遗嘱把房产送给情人有效吗,情人有继承权吗?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巫皇杰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只有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所有的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只有一方对财产的处置属于无权处分。 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立遗嘱送给情人是无效,且违
夫妻双方的离婚纠纷无论是闹上法院的诉讼离婚还是自愿协商的协议离婚都避免不了要进行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一旦确定了,非直接抚养的一方就拥有了探视权。那么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怎样能够更好地行使探视权? 网友咨询: 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怎样能够更好地行使探视权? 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邓钦文律师解答: 1、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应对探视方式、时间做出具体明确的约定,并写入离婚协议中,作为日后行使探视权和履行协助义务的依据。 2、如若双方在离婚时未对探视权做出具体约定,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在行使
现代社会中,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伴随着飞涨的房价,导致城市房屋租赁市场非常火爆。在此背景下,一些黑心房东开始伺机行动,将房子出租给他人后,又和其他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给租客带来极大困扰。那么一房数租效力顺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一房数租效力顺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新疆红柳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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