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2024-07-17当发生感情破裂或其他不可化解的矛盾时,靠岸离婚就不可避免了。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以至于离婚后矛盾冲突继续深化。 网友咨询: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哈尔滨市香坊区成义法律服务所王茂坤律师解答: 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也就是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
有一方离家出走该怎么离婚?
2024-07-17夫妻一方离家出走多年,离家出走的一方可能失踪或死亡,也有可能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不回家。那么,另一方想离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该如何起诉离婚? 网友咨询: 有一方离家出走该怎么离婚?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秦鑫赢律师解答: 一方离家出走多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离婚诉讼的一方离家出走,法院可以受理起诉进行
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是怎样?
2024-07-17出卖人先后或者同时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一行为就是一房二卖。那么,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 网友咨询: 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是怎样?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屈艳丽律师解答: 一房二卖合同的效力要分三种情况: 1、先、后买受人中有一个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均签订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则所涉及的买卖合同为有效或为可撤销。 2、先、后买受人中有一个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签订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合同,为有效合同;签订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
一方虚构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2024-07-17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夫妻劳燕分飞,婚姻走向解体。在离婚诉讼中,我们经常遇见这种情况,一方当事人突然提供大量的借条借据,主张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承担时,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网友咨询: 一方虚构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李丽华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虚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对于离
只有一方签字,但已经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2024-07-13根据合同的一般原理,只有在双方均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合同方为成立,但是实践中经常有合同当事人未签字但是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的情形。 网友咨询: 只有一方签字,但已经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广东瑞嘉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解答: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该合同有效。 没有签字代理的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一房多卖最后房子应该归谁?一房多卖是否违法?
2024-07-12一房多卖,顾名思义,就是一栋房屋被卖了多次,房屋出卖人和第一个买受人、第二个买受人等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只能把房屋交给其中一个买受人,我国法律禁止一房多卖,出卖人必须对未购得房产的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一房多卖最后房子应该归谁?一房多卖是否违法? 四川法奥(绵阳)律师事务所谢永波律师解答: 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
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房子怎么分?
2024-07-12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 网友咨询: 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房子怎么分?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金梅律师解答: 1、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
离婚时一方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2024-07-12夫妻双方中一方已经打定了离婚的主意,但不愿对方分得太多财产,并不表露离婚的意思,而是提前用各种手段转移财产。等到双方真正进入离婚程序时,夫妻共同财产已所余不多。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不能得到相应的惩罚,必然导致实质上的分配不公。 网友咨询: 离婚时一方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江西赣好律师事务所许婧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会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不分。 3、
夫妻一方婚前有房再买算不算首套房?
2024-07-11“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婚前有房再买算不算首套房?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杨盼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有房再买不算首套房。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一方成员个人名下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另一方买房是认定为第二套住房的。婚后夫妻一方有房可视为家庭已有一套房,另一方想再购房的,应当按第二套房认定。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杨
开发商一房多卖,能不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2024-07-11一房多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多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多个不同的买受人。那么,开发商一房多卖,能不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一、开发商一房多卖,能不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如果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形,购房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甚至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