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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主债务诉讼时效的,应当认定约定合法有效。连带责任保证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中断或者连续中断的,保证人应当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那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怎么规定的?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王彪律师解答: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认定担保期限的方式是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债务纠纷中,由于资金问题或者恶意拖欠,债务人不能一次性偿还逾期债务。每次支付的钱款不足以偿付全部本金及利息时,支付款项按比例清偿本金和利息也是一种常用的方式。那么逾期的债务利息是怎么算的,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 逾期的债务利息是怎么算的,有什么规定?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逾期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那么债务免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务免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 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曹保国律师解答: 债务免除的条件有: 第一、债权人免除债务须存在有效债权; 第二、债权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免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 第四、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那么《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在部分保证案件中,保证人和债权人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长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期间,对于这种约定保证期间大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条款的效力,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也容易因此而产生法律争议纠纷。那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如何规定的? 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寸砚律师解答: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认定担保期限的方式是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
合伙债务在经营合伙事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它代表全体合伙人与他人为民事行为的一种法律后果。因此,即使是合伙人个人行为,只要其代表合伙并以合伙的名义所从事的民商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即为合伙债务。那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包括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包括哪些,是什么?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赵小丽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如下: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债务;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
除了特殊情况外,继承人都有继承其对应的财产等的权利,而在现实生活中,突发事件也是时有发生,比如意外事故,这个时候,继承人除了继承其应该继承的遗产,对于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那么被继承人要承担的债务有哪些,被继承人要承担哪些债务? 网友咨询: 我朋友跟我说他爷爷去世后就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他继承。现在有好几个人过来追债,说是他爷爷生前欠下的债现在要我朋友还。请问被继承人要承担的债务有哪些?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葛超律师解答: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
发生债务纠纷很多人因种种原因是无法进行和解的,毕竟涉及金钱,有些无良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导致被欠的钱一直要不回来,情急无奈之下很多人就想通过打官司收回债款了。那么债务官司要哪些证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务官司要哪些证据,是什么? 广东真灼律师事务所刘思成律师解答: 债务官司需要以下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3、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因为维持家庭所作出的必要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任意主张债权。那么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债务连带责任有哪些范围? 网友咨询: 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债务连带责任有哪些范围? 福建民丰律师事务所刘天林律师解答: 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范围如下: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
对债权人的债务清偿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还包括担保人和第三人的清偿。不同的清偿主体承担债务的依据不同,清偿方式不同,债务清偿后的权利救济方式亦不同。那么什么是债务清偿,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务清偿,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 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郭亮云律师解答: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
一个公司的流动资产是有限的,公司或多或少地会对外负有债务。作为债务人,是需要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自己的债务的。有的公司可能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债务如何承担责任,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责任,怎么规定的? 江苏港人律师事务所姚建成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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