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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控代偿风险,担保公司或银行通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导致担保公司或银行承担责任后,担保公司及银行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那么债务优先受偿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务优先受偿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是什么?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许乾坤律师解答: 债务优先受偿权需具备的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 (3)债权人未受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
无论是企业债务清偿还是个人债务清偿,我国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清偿顺序,有的债权人具有优先偿还的权利,对于债权人而言这种权利非常重要,保障了自身的债权。那么债务抵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务抵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山东文坤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解答: 债务抵销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
在我们生活中,朋友或者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已是常事。对于小数额的个人债务而言,很多人认为,即便是不还也不会造成自己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不还就当是花钱买了个朋友的人品,以后不借他钱就是了;还了,皆大欢喜。那么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合同、收据、借据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
债权债务是在市场运营环境下,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债权转让或债务转移,均存在三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但债务转移严于债权转让的规定。那么什么是债务转移,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务转移,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陈光慧律师解答: 合同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权利人、义务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合同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 江苏光剑律
一、债务纠纷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1.当债务纠纷的被告人不出庭时,人民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人必须出庭,但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后,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有权拘传其到庭。 这一规定源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确保了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坐牢债务人的偿还问题 1.债务人即便在坐牢,其债务仍需偿还。若其暂时因服刑无法偿还,可待其出狱后继续追偿。 2.债权人也有权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的起诉条件,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债权人可以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那么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欧亚律师解答: 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如下: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
索债行为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易触犯非法拘禁罪的行为。虽然当事人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其行为触犯法律,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友询问: 为讨还债务,暴力将债务人堵在办公室,不让出入,构成什么罪? 浙江东星律师事务所徐秋颖律师解答: 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一部分的案件是被拘禁人有很大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而对其关押一两钟头,其社会危害性应该说不是很大。对这类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打击面显得过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
追债有技巧,讨债不麻烦。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追讨个人的债务要注意什么事项,是哪些? 网友咨询: 追讨个人的债务要注意什么事项,是哪些? 江苏国成律师事务所胡国凡律师解答: 第一,注意保存好债权凭据。 对于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 第二,注意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财产信息
债务纠纷是经常出现的一类民事纠纷,而债务纠纷通常是属于债务人违约造成的,在实践中,债务人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死亡的情况,那么死者生前债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死者生前债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怎么解决? 新疆普创律师事务所马玉冰律师解答: 死者生前的债务用死者留下的财产偿还,如果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继承人偿还债务。 《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我国采取概括继承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一并由继承人享受。因此,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也应当负责偿还。那么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应该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应该如何确定?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李洁洋律师解答: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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