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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那么,公司分立时的基础条件是什么,如何处理分立前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网友咨询:公司分立后,公司分立后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海兰律师解答: 分立的基础条件: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股份有
赌博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却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赌博是明令禁止的,不得赌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和法人必须无条件遵守。 网友咨询: 我妈经常去赌博,还了无数次钱,劝了无数次,现在没人能劝的了了。不知道在外面借了多少钱?如果她向放火坑(放高利贷)借的钱不还,拖到我这一代,有没有这义务去还她这钱?这钱如果不还的话会不会惹来很多的麻烦(比如打人什么的)? 徐永平律师解答: 1、赌债可以不还,但仅限于赌博中欠的钱,(赌博中输给庄家的钱可以不
当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的时候,也会面临许多的债务,就像是共益债务也是其中一种。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其实都不清楚什么是共益债务。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破产债权吗? 网友咨询:共益债务就是破产债权的意思吗? 江西尚饶律师事务所许金建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不是属于破产债权。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那么,公司债务清偿与清算能否合并审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公司债务清偿与清算能否合并审理?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柴少远律师解答: 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合并审理,在公司债务清偿的民事案件中,债务清偿的民事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而
法院判决后,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不承担清算责任,或者不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清算,隐匿财产,甚至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空壳化公司是公司逃避债务的表现吗,公司逃避债务怎么办? 网友咨询:空壳公司是逃避债务吗,公司恶意逃避债务怎么办?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空壳公司是公司逃避债务的表现。 空壳化公司一般有下列几种表现: (1)公司没有自己拥有的财产; (2)虽有公司财产但没有维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 (3)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公司与股东之间或
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那么,什么是从债务,从债务与主债务有什么关系? 网友咨询:什么是从债务,怎样认定从债务? 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解答: 从债务是指自主债务派生出来的与主债务密切相关的其他债务,如利息。有的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这些从债务不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 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因此,一般来说,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不具
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处于有义务偿还所欠债务的地位,那如果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那他所欠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死亡能向他家里人要钱吗,债务人死了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债务产生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个人欠债的就需要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如期偿还债务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么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个人债务还不起会连累家人吗?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张莲治律师解答: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
借钱到了还款时间,有时候还款时间快到了自己没钱的情况,那么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是多久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是多久?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解答: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那么,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吗,关于债务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总公司控股子公司,总公司能给子公司担保吗?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担保,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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