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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作出判决后,义务人应该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权利人的权益。但是有一些债务人在判决后,却不履行债务,这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
关于我国《刑法》的处罚可能大家了解一些,我们了解到监外执行与缓刑都是在非监狱、拘留所等场所执行刑罚的措施,实践中不少人因此将二者混为一谈,造成一些误会。 网友咨询: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何区别? 贵州靖毕律师事务所陈继律师解答: 1.性质不同 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 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还不会坐牢,法院强制执行,就算已经还不上了,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通常情况下不会认定构成刑事犯罪,既然不属于犯罪,那么就不需要对当事人定罪处罚,自然之后也不会坐牢。但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判银行胜诉之后,当事人有能力但是恶意不还银行贷款,此时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下就有坐牢的可能。 网友咨询: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还会坐牢吗?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莫毅绪律师解答: 如果是欠贷款不还,只是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贷款到期后,一段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网友咨询: 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是怎样呢? 山东宝都律师事务所郑华律师解答: 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是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社区矫正。 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山东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的责任,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断。 网友咨询: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是转弯车辆的责任吗?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刘润民律师解答: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的责任,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断。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的责任认定: 1、法律规定,转弯车辆需要让行直行车辆,所以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的,一般是由转弯车辆全责; 2、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网友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仍无力偿还应该怎么办? 四川瀛卓律师事务所伏思潼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并未达到追究刑责的标准,对方不积极履
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执行期满后,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其他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通过查控发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终结执行。但是债务关系会一直存在,一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网友咨询: 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解答: 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 终结执行是否需要还钱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执行期满后,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其他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
房屋是可以出租的,出租房屋时一般要签订租赁合同。但有的时候我们的房屋处于执行阶段,不知道这时候的房屋能不能进行出租。那么,房屋在执行阶段,能不能进行出租?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在执行阶段,能不能进行出租? 法院执行的房屋不可以出租。但被执行时,房屋存在租赁合同的,执行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执行法院可以在保留租赁权的前提下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尚未支付租金,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向承租人发出冻结租金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法院或者申请执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网友咨询: 法院不给执行怎么办?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泽蔚律师解答: 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的处理: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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