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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民事争议劳动争议都是找仲裁庭解决,仲裁不行再找法院,一般仲裁裁决书下来双方没意见就产生了法律效应,双方就应该按照裁决书上面的执行。那么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后应怎么处理,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后应怎么处理,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山西五峰律师事务所胡霄峰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债务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审查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这就是“破产和解,那么,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要如何处理,破产和解后新的债权怎样执行? 网友咨询: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要如何处理?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那么房产纠纷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房产纠纷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如何规定的?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午丽丽律师解答: 房产纠纷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法院在对房产进行执行的时候通常是不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性原则的。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
我们都知道自己申请劳动仲裁很麻烦,但是你只要多学多看来提升自己的维权能力,或者也可以请教专业的律师得到有力的帮助,使胜诉的可能性更大。那么公司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公司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怎么解决? 江苏博晓律师事务所卢文婷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仲裁以后公司不执行补偿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
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那么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什么关系,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 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什么关系,有什么规定? 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周剑宏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故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的职务性质是相同的,如果设立了董事会,则相应的选举出董事长;如果没有设立董事会,那么设立一
执行董事,本身作为一个董事要参与企业的经营,具体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作为连接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纽带,在公司的多元化战略决策与执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时还会对公司绩效产生重大影响,那么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广东高合律师事务所陈东律师解答: 执行董事的产生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委派,一种就是选任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
当前工作讲究效率,许多单位会为职员配备车辆以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一些物流企业更是离不开车辆。那么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怎么规定的? 天津国嘉律师事务所薛旸律师解答: 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时,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是承担赔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基于亲权和血缘关系,有关心、探望未与其共同生活子女的权利。那么如何强制执行探望权,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 网友咨询: 如何强制执行探望权,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 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胡雪蕾律师解答: 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但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
遗嘱的执行,是指为了实现遗嘱内容,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必要行为,是实现遗嘱内容和被继承人的意愿,保护继承关系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措施。那么遗嘱执行人有哪些,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网友咨询: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答: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立遗嘱人指定的人;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全体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
遇到债务人欠款不还时,不少债权人用了不少的方法,都没有将欠债给追回来,在这时候债权人就会动用法律手段,利用强制性的措施要求对方必须要偿还。那么欠款不还能不能执行工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欠款不还能不能执行工资,怎么规定的?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可以。只要债务人有工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来还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月在执行对方工资还钱的时候法院需要先扣除一部分工资来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将债务人的工资全部用于还款。 《民事诉讼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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