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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处理办法如下: 1.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3.提起自诉。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
一、案件移到检察院多久后才开庭 案件移到检察院一个月后才开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起诉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起诉的条件包括两个: 1.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刑事自诉的条件包括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
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程序有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个别的清偿无效时对于管理人为给付,未履行的合同处理以及破产程序开始之后的民事诉讼多个方面。那么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天津国嘉律师事务所薛旸律师解答: 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是: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本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4、债务人是否属于破产法适用范围内的民事主体。 破产申请受理时限: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
实践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之外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对此存有一定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其他合同纠纷,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从属性,因此适用约定管辖可能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网友咨询:小张在一家上海公司的天津办事处做文员,因与上海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协商无果,向天津办事处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海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理由是双方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争议由上海仲裁委管辖。双方的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李娟律师解答:劳动争议约
民间借贷关系中,有的人会因为对方是自己的亲戚、朋友等,出于对对方的信任便不要求写下借条或者是签下协议。不过,许多时候,情况变化往往会出乎人们意料之外。这些人们可能由于现实情况的影响,而产生债务纠纷。那么债务纠纷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务纠纷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什么,有哪些? 黑龙江建企律师事务所赵丽律师解答: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
欠债人不及时还钱的话,债权人就会想方设法的要求欠债人进行还钱,在欠债人不肯还钱的情况下,彼此之间就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面对债务纠纷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那么面对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什么证据,有哪些? 网友咨询: 面对债务纠纷案件必须提供什么证据,有哪些?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林小茴律师解答: 在申请调解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1、申请人(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
目前房地产行业是全国最热的行业,各地的房地产行业也进行的如火如荼,这与人们爱买房有直接的联系。房地产行业发展好也容易出现一些纠纷,双方为了解决纠纷要进行举证,那么房地产纠纷案件举证须知的事项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地产纠纷案件举证须知的事项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赵艳梅律师解答: 一、房屋确权的证明: 1、确认房产,应提供土地房产登记证、房屋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证明。 2、建房申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等证据。 3、确认房产共有,应提供共同投资建造、翻建、继承、受

离婚案件房产

2024-08-16
法院处理离婚房产的原则 (一)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在保护房屋的产权、居住权等方面,均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对保障妇女离婚后的正常生活和儿童的健康成长是非常必需的。 (二)保护房屋产权; 要在查清当事人结婚时间长短、有无过错、是否抚养子女、住房的结构以及有无其他解决住房的条件和途径等情况的基础上,在合理,公平地考虑产权人的利益,保护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下,妥善解决住房问题。 (三)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
一方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的分配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
人民检察院认为走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网友咨询: 走私案件应当由什么法院管辖?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毅律师解答: 人民检察院认为走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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