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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程序。破产宣告裁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作出破产宣告的同时,法院应选任破产管理人,决定债权申报期间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日,公告与破产宣告有关内容。那么,宣告破产对债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法律对破产宣告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什么效力?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徐春艳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的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使
对于汽车而言,是必须每一年进行年检的,如果汽车不年检,就是脱审,上路是不允许的。如果强行上路,违反了交通安全管理法,会受到违章处罚。那么新车第一年脱审有哪些后果,车辆脱审的后果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好像是做生意发了财了,之后就在外省买了一辆挺贵的新车之后车子年审的时候未按照规定完成审核,之后想详细的咨询一下啊,新车脱审了有什么后果呢?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汽车脱检也就是没有在年审到期前进行审车,可能产生的后果如下: (1)按规定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 (
隐名股东跟正常股东一样是有股权,只是因为是隐名股东的身份,所以有些股东会因为股权的问题而与公司产生了纠纷,隐名股东在这个时候必须要进一步确定自己的股权,那么,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诉讼主体,应该如何进行确认? 网友咨询: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如何确认?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解答: 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或者隐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应当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通事故受伤?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应当如何赔付,怎么赔付交通事故受伤? 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杨莹律师解答: 先由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不足,按责任比例赔偿。如果没有保险,则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
作为上班族,我们对加班都不陌生,但是对加班费的计算,以及一些常见问题似乎都不太清楚。那么节假日加班是否可以调休不支付三倍工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节假日加班是否可以调休不支付三倍工资,怎么规定的?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黄铮律师解答: 节假日加班不可以调休不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那么怎么去认定劳动关系,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怎么去认定劳动关系,法律怎么规定的? 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李德芳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那么,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条款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公司章程可不可以自行规定股权转让条件? 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解答: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3月13日21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房山旅馆附近,任雨年、王红卫因琐事与被害人杨某1、陈某发生纠纷并互殴。其间,任雨年持尖刀刺扎杨某1、陈某致二人受伤倒地,后杨某1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杨某1符合被他人用尖刀类利器扎伤左胸部致心脏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陈某
要弄明白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出售出租车位,就是要看车位的权属是不是属于开发商,要搞清楚车位的权属,首先要明确车位的法律性质。那么,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出租车位,车位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车位没有产权的,开发商无权售卖吗?交上的钱怎么办呢? 重庆精道律师事务所周曦娟律师解答: 车位分为三种,专有车位、业主共有车位、人防工程改造车位,专有车位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业主共有车位开发商不能出售、出租,人防工程改造车位开发商可以出租不能出售。 从《物权法》相关规定来看,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荐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那么集体合同效力体现在什么方面,是什么? 网友咨询: 集体合同效力体现在什么方面,是什么?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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