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欠条是普通债权,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是3年。那么,如果欠条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还有效吗? 网友咨询:5年前借给朋友5万元钱,按照约定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去年我又找他重新签了一张欠条,请问这样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山东智富律师事务所曲俊国律师解答: 欠条仍然有效,只是要求还款的请求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除非对方主动还款。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那么,注册资本没有到位是否影响股东权利,会影响分红吗? 网友咨询:最近投资了一家公司成为那里的小股东,但是注册资本还没有到位,可能是公司运营不太好,面临着资金周转不开的险境,想知道注册资本没有到位是否影响股东权利呢?那如果注册资本没有到位对分红有没有影响?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艳艳律师解答: 注册资本不到位分红不会受到影响,分红是股
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那么,公司法对于股东退股是如何规定的,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法规定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朱久兵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那么,房屋还在按揭期间,可以赠与他人吗? 网友咨询: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自己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定感,总不想来。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父母,让他们放心到城市里来生活。但有人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能办理赠与吗?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2021年9月25日20时许,李京在北京市通州区×地区×园×号楼×单元门前,因其朋友与被害人王某1争吵等问题而用手将王某1左耳部打伤。 经鉴定,王某1身体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李京案发后在现场被民警抓获,后2021年11月22日经民警电话通知自行到派出所接受传唤。 李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开发商在宣传的过重,存在虚假行为,误导了消费者,那么,房地产商发布虚假广告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虚假宣传可以退房吗? 网友咨询:房地产商发布虚假广告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怎样的? 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王远俊律师解答: 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如果出卖人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劳动者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期间的确定对劳动者待遇的享受就殊为重要。那么停工留薪期怎么来确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停工留薪期怎么来确定,怎么规定的? 广西政岐利律师事务所韦继享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在生活中,当债权人讨债不成时,除了用起诉的方法外,还可以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那么,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应符合哪些条件,债权人如何申请支付令? 网友咨询:欠钱不还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重庆展瑞律师事务所孙静律师解答: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过督促程序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2、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是要越快处理越好,拖着交通事故不处理并不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反而还会耗费双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来调解,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来调解,怎么处理? 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郝淑巧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3、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道路交通安全

收房注意事项

2024-11-22
收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 、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 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