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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的这一过程当中一般都会有房屋预告登记的这一程序,对产权即将要发生转移的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就是为了保障产权归属,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房屋二次销售而引起的买卖纠纷。那么,房屋买卖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预告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房屋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答: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
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作出的时间,因事故而异。有的事故原因比较单一,责任也比较容易认定,因此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比较快。那么什么时候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情况? 网友咨询: 什么时候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情况? 广东泰诺律师事务所杜锦秀律师解答: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
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有权获得公司的分红,那么,股东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吗,股东能选择管理者吗? 网友咨询: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吗? 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白军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或者不参与公司的管理,股东是可以不参与公司管理的,而股东享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1、违约的时间不同 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它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违约行为。它侵害的是现实的债权,这种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违约程度更大,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相对更大。 2、违约形态不同 预期违约表现为对整个合同的毁弃,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由于这两种形态都是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因此可以看作是与实际违约相对应的一种特殊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血亲的关系,另一类是拟制血亲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这类不发生亲子间的权利与义务;另一类是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那么,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怎么解除? 网友咨询: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怎么解除? 北京市中银(济南)律师事务所亓艳蓉律师解答: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存在拟制血亲关系,其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继父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东是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东是不能直接参与到民事诉讼中来的,但是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进行股东诉讼。那么,公司股东直接诉讼是怎样的,对股东直接诉讼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什么情形下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诉讼?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答: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公司或其他侵权人包括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提起的诉讼。 一般认为《公司法》第111条规定即是对股东直接诉讼的概括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
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子女年幼时,父母给与子女关爱和呵护;父母年迈时,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和照顾,这是一种最美满的状态。但是,父母一方在子女年幼时,未履行抚养和照顾的义务,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网友咨询: 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湖北非同律师事务所吴求律师解答: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另外,《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王某与前妻刘某离婚后,他们共同的孩子由刘某抚养,案发当日,王某去前妻家看望儿子,看到刘某正与朋友穆某喝酒,王某便也坐下一起喝起酒来。席间,王某与前妻刘某发生了争吵,见王某喝的有些多,刘某便给王某父亲打电话要求将王某领回家。随着王某父亲的到来,王某与刘某矛盾不但没有平息反而升级,最后发生了肢体冲突,王某父亲与穆某见形势不好都上前劝架。 穆某回到家仍心有余悸,于是到派出所报了警。经过鉴定,被害人穆某的面部、手臂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法律规定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那么,成立私营企业有人数要求吗,要求是多少人? 网友咨询:成立私营企业的需要几个人才可以,人数上是怎么要求的?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贾熙纯律师解答: 私营企业有人数要求的。企业不同的人数成立的企业类型不同。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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