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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那么,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谁,公司债务承担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公司注销后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被告主体如何确定?是否可以列公司清算人为被告?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徐红娟律师解答: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陈某网购了一款手机,价款共计2800元,收货后因使用不满意,遂通过快递方式退货,被告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上门取件,陈某将货物包装好交付给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支付快递费,但未办理保价。后该货物在流通环节中不明原因丢失。陈某要求该快递公司退还其损失2800元。 提问:快件未办理保价,丢失贵重货物时能否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彭建新律师解答】 快件虽未办理保价,但陈某与快递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的保价条款是格式条款,显著减轻了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因违反公平原则而无效
快件虽未办理保价,但陈某与快递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的保价条款是格式条款,显著减轻了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因违反公平原则而无效。快递公司应赔偿陈某2800元。 快递公司在物流详情单印制了《快递服务合同》,是快递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陈某协商的格式合同。协议中列明的保价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保价条款,快递公司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货物丢失,给寄件人造成损失,只需要赔偿至多500元,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对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 ,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已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起诉公司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已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起诉公司吗?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马娉律师解答: 如果股东已经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但是公司侵害其权益的,仍然是可以起诉公司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那么,公司章程可以限定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吗,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股东优先购买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广东连捷律师事务所蒋辉律师解答: 公司章程可以限定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
我们所知道的都是股东购买公司的股份,却很少听说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公司收购股东股份是有严格限制的,那么,对于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公司能够收购吗? 网友咨询:股份制公司一位股东退出本金是公司出钱收购嘛?其它股东把这份股权以股权比例分配吗?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韦宁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收购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
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那么,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吗,对公司合并的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吗?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韦宁律师解答: 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订立协议而归并成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可以采取
目前,随着国家制度的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企业职工待遇也在逐步提高,五险一金几乎成为了企业员工入职的标配,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到社保大军行列。而且新注册公司必须开设社保账户才能为公司内员工缴纳五险。那么公司办理社保需要哪些材料,要准备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办理社保需要哪些材料,要准备什么?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姚燕军律师解答: 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以下材料: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及参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那么,公司分立与公司转投资有什么不同,公司如何进行分立? 网友咨询:公司分立与公司转投资有什么不同以及公司如何分立?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朱华科律师解答: 有下列不同: 1.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转投资中的两个公司之间是以投资来联结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分立中的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2.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转投资对于投资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影响。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那么,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哪些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 网友咨询:小吴在一家公司主管人力,2009年职工王某与小吴的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去年10月份该职工突然失踪,多次与他联系无果,无奈之下,小吴又联系其家人,其家人表示对于王某的行踪并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合同关系? 辽宁大庚律师事务所马强律师解答: 公司可以当面解除与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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