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共同

共同 相关话题

TOPIC

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 网友咨询: 夫妻俩共同订立遗嘱是否有效? 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张伟明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订立遗嘱有效。夫妻遗嘱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 若要订立有效的共同遗嘱,需满足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有,一是遗嘱内容系双方共同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二是立遗嘱人需对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形式上要既要符合有关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又要求双
家庭共同财产不能直接与夫妻共同财产划等号,虽然很多时候这二者的内容是一样的,但法律上并未将他们等同视之。实践中,不仅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认定,家庭共同财产也是要认定的。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家庭共同财产? 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朱坤律师解答: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二)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三)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
夫妻双方一旦构成了婚姻关系,那么就会存在着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如何清偿?是不是谁借的谁还?还是一起还呢? 网友咨询: 已经离婚了,共同债务怎么清偿? 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张婉馨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法如下: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
无因管理,是因本人的利益可能要遭受侵害或损毁时,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而实施的管理行为。那么,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吗? 一、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吗? 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而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包含自己的事务。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
离婚案件中分财产、争孩子抚养权是主要问题,但是对于我们养宠人来说,宠物是家人,是生活重要的伙伴,无法割舍。那么夫妻共同养育的宠物,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共同养育的宠物,离婚后归谁? 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王金治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但毕竟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是有生命的,难以进行实物分割。 在双方都想要宠物所有权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都是追求情感
一般只要是属于在夫妻期间获得的红利、工资、以及还有养老金、保险金等都可以被认定为共同的财产,但如果双方在婚内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约定来处理。 网友咨询: 退休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韩永雄律师解答: 退休工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书面约定归个人所有或者部分个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
当我们购买房产之后就成为了业主,也就是房屋物业的产权人,是享有对房屋使用、处分等权利。成为小区业主可以共同决定一些事项,那么,小区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哪些事项?怎么规定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区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哪些事项?怎么规定的?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随着城镇日益发展,我们身边因涉及拆迁款的婚姻家庭纠纷也呈逐年上涨趋势,也有许多群众咨询关于离婚后拆迁款的分割问题。 网友咨询: 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 博爱星(上海)律师事务所梁涓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补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的,则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当地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员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是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如果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的,则补偿款配偶是无权享有的,
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结婚时,父母出于为了女儿今后能过得更好些,或者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之类的目的,通常会为女儿准备一些嫁妆带到男方家中去。 网友咨询: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贾霆律师解答: 一般来讲,结婚登记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嫁妆
家是温馨的港湾,家是心灵的归宿,家是情感的寄托,一些夫妻结婚后用自己的共同财产买了一套房,但是离婚的时候双方都不想要,那么,夫妻双方共同买房,离婚后双方都不想要怎么办? 一、夫妻双方共同买房,离婚后双方都不想要怎么办? 夫妻用共同财产买的房,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双方也可以不经过法院,直接自己变卖房产,然后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况:一是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