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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网友咨询: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合不合法?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关庆猛律师解答: 不合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期限有哪几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
一、劳动合同本人需要保留一份吗 劳动合同本人需要保留一份。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
一、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有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和解、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一、劳动合同需要存档案吗 劳动合同一般是要存入人事档案的,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 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一、劳动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找法网提醒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 1.劳动者已付出
一、劳动合同中可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可备条款有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算正式工。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
一、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
在劳动纠纷中,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会约定违约金条款,比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无故离职,否则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等。但是,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违约金条款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效 ? 山东绿橄榄律师事务所杜晓霞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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