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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人在外地怎么申请离婚呢?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郭玉棉律师解答: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在法律层面上,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效力都是一样的,诉讼离婚准许后下发判决书,协议离婚准许后下发离婚证。 网友咨询: 法院判决离婚,还要办理离婚证吗?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杨盼律师解答: 在基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后会得到一份判决书。此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到所在地民政局,所以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不需要再去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篇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其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涉外婚姻离婚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涉外婚姻离婚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涉外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
异地怎么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各自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这也与离婚的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二)诉讼离婚 夫妻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 1、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3 、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5、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记机关会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提供拍照服务,或者在其附近都会有拍照的店铺,拍摄快照还是很方便

离婚法庭流程

2024-07-19
离婚案件的法庭调解 人民法院为了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向法院申请离婚的条件 向法院申请离婚也就是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
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往往不一样,甚至一方是家庭的经济来源,另一方完全没有经济收入,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当予以适当地补偿。 网友咨询: 离婚时一方能向另一方要经济补偿吗? 北京市众贺律师事务所贾学峰律师解答: 答案是能。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想要要求经济补偿的,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差距比较大,或者一方完全没有收入。如果双方离婚,对该方的正常生活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承担大
很多人离婚时股份分割都是很重要的问题,而实践中通过法院分割股份不是件容易的事,离婚时股份该怎么分?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股票该怎么分? 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朱景鹏律师解答: 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双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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