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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购买期房,购房者从交付房款签订买卖合同再到最终拿到房产证,往往要经过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期间最常见的风险就是“一房二卖”。买方遭遇“一房二卖”,应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我买了一套期房,约定今年3月交房。前几天,我才发现,开发商和另外一个人也订立一份购房合同,遭遇了“一房二卖”,我该怎么办? 上海市民生律师事务所杨爱君律师解答: 关于“一房二卖”,应视情况而分别处理: 1、在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2、两个购房人均未办理房
随着经济发展的迅猛加速以及新生代年轻人价值观人生观的改变,一方面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出井喷状况。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网友咨询: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江西仰景律师事务所阎庆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车子停在路边,司机去买东西或是做其他的事情很多见,但是有些人的车子停在路边之后,被其他的车辆给撞了。虽然庆幸人没有在车里面,但车辆被撞的很坏,要修理的话肯定会花上不少钱。那么车子被撞理赔项目有哪些? 网友咨询: 车子停在路边,车子被撞理赔项目有哪些? 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吴钰律师解答: 汽车停在路边被撞,属于双方事故应打电话报警,交警到现场开出责任认定书,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情况下,只需要全责方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无责方不用。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应理赔无责方的财产损失。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
对于很多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讲,披荆斩棘通过面试,迎来了试用期,最后连试用期都没有结束就被辞退,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有什么,怎么补偿? 网友咨询: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有什么,怎么补偿?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郑小克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的月工资
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肇事者一方来说在事故进行立案调查之后久久不能结案。大家可能了解一点对于当事人来说有一定的影响,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结案可以上路吗? 网友咨询: 我的交通事故快一年了,一直不结案,怎么办?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孙橙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事故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
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契约精神,常常会有借钱不还,定好的协议又突然反悔的这种情况出现,尤其是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很多人在约定好以后又突然反悔,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一方毁约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后在交警大队签订了赔偿协议,现在被撞的一方想反悔,说协议书是无效的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效?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宝刚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义务人不履行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对于那些可以据以执行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依赖于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权利救济;而对于那些具有民事合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违章停车被撞造成他人致死,该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黄某违章将货车停放在路边去吃饭,回来时发现一骑摩托车的男子张某(后坐一女子叶某)撞击货车尾部,导致张某当场死亡,叶某受伤。黄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需要承担责任吗? 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韩鸿律师解答: 分析事故中各方是否存在违法因素:黄某违章停放车辆,明显不对;黄某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那么发生车祸后的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来缴纳? 网友咨询: 发生车祸后的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来缴纳? 山东明铎律师事务所王兴兰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加害人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那么什么情况允许解除监护关系,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允许解除监护关系,条件是什么?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王秀丽律师解答: 允许解除监护关系的情况有: 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 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
补办身份证后,原身份证坐飞机和到银行办理业务时不能用。这是因为,在补办身份证时要重新照像,并在派出所留存;当坐飞机或办理银行业务时,工作人员用仪器读取原身份证信息时,和补办的身份证不一致。 只读取身份证号码的地方任何时候都能用,比如取火车票。一旦公安网更新成新身份证后需要与公安联网的机构就不可以使用了,比如银行,如果公安网未及时更新(会有时差)你拿新身份证去办理业务,银行还不认。 可以用的,我的丢了补办后又找到了,两个证件都可以取票,银行办业务,主要是我的身份证上的头像是一样的。 如果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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