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没签购房合同开发商能收订金吗,购房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交了两万订金没签购房合同,开发商不卖了,开发商要不要返还? 北京市慧诚(成都)律师事务所粟力祥律师解答: 购房者没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双重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双重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李佳丽律师解答: 双重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即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一个为法定劳动关系,一个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被认定存在法定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
商品房销售市场中,分为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而商品房预售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开发商采取的销售模式。有些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私下将没有取得五证的商品房出售。那么,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可以买吗,合同效力如何? 网友咨询: 我们家之前在市区看了一个楼盘,想定下,但是这个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和开发商签购房合同吗,合同效力如何? 山东坤拓律师事务所赵子辉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债权转让的? 网友咨询: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处理?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肖志强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先进行催告,当对方仍然拒绝履行债务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也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并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那么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网友咨询: 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漆兴律师解答: 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
2022年4月25日,杭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勾结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涉嫌从事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马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中。 本案中马某某的行为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四个罪名;这四个罪名在量刑的时候都是要区分首要分子和普通参与者的,对于首要分子是从重处罚的。而马某某就极有可能是犯罪活动中的首要分子,而且其又一人涉嫌数罪,所以他将面临的处罚必定是不轻的,极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甚至死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
如今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了,借钱一般都会写一份欠条,有利于保障后面的还款。那么,欠条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有效吗,欠条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被告给我签的借据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盖公司章,能把公司列为被告吗?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欠条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有效。欠条上必须写好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公章,两者有一即可,并不需要都有。所以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欠条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近日,浙江台州邓先生半夜发现,自己精心照料的菜地被糟蹋得一片狼藉。在现场抓住偷菜贼,邓先生拒其私下赔偿的建议并当即报警。四名女子称半夜开保时捷到菜地里疯狂薅菜是想“找点刺激”。目前四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拘。 从本案中来看,4名女子为了寻求刺激,开着豪车半夜去偷菜,该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如果数额不大的,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承担行政责任。而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他人财物,可以处5-10日拘留且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以10-15日拘留并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免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劳务合同离职时应注意哪些,离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签劳务合同离职时应注意哪些,离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河北久实律师事务所孔令显律师解答: 签劳务合同离职时应注意: 1、雇主的义务和责任; 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3、工资待遇、津贴、补助; 4、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
2020年10月,四川自贡的沈某在面馆吃饭,因劝说不愿付账的顾客邓某付钱被其用刀刺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后邓某彬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沈某父母认为面馆方态度冷漠,还公开称儿子多管闲事,遂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索赔3万元。 对于此事,作为行凶者的邓某对于沈某的父母是有赔偿责任的,因为他的行为侵害了沈某的生命权;所以他应当赔偿沈某父母沈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还应当赔偿他们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于这些赔偿沈某的父母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也可以等案件审理完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