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24-09-2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总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定金与订金的比例,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2024-09-27一、定金与订金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总和同的20%,而订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数额应当在总价款的千分之五以内。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
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2024-09-27一、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是,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
隔断房可以出租吗,出租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2024-09-26在生活中,很多房东和中介为了将出租房的收益大化,往往将房子打隔断后进行出租。但是近年来随着群租房意外事故的不断增加,各城市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来整治群租房,隔断群租房也被禁止,但还是有不少房东偷偷在客厅中打隔断。那么,隔断房可以出租吗,出租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 我租了一个房子。住进去才发现是隔断房。我想问一下,隔断房可以出租吗,出租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北京腾凯律师事务所马志良律师解答: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
夫妻离婚,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
2024-09-26如果夫妻之间进行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有一些夫妻在进行离婚的时候,还会涉及到股份分配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 网友咨询:丈夫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占有公司60%的股权,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公司的股份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么?假如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0万。丈夫认为只要公司不清算,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社会的不能算作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高艳律师解答: 直接转让 离婚时分得该股份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的股东的话,可以参照股
主债权未到期,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2024-09-26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那么,主债权未到期,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主债权未到期能起诉保证人吗? 上海段和段(德阳)律师事务所李进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起诉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的,法院不受理债权人的申请。 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何种类债权,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就被担
无记名股票如何转让,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吗?
2024-09-26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流通手续简单。在我国,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那么,无记名股票如何转让,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吗? 网友咨询: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吗? 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朱陈康律师解答: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无记名股票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不记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什么条件,对预购方有什么要求?
2024-09-26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那么,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什么条件,对预购方有什么要求? 网友咨询: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什么条件? 河北辩达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解答: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