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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调查取证过程中,很多当事人耗尽心机去调取证据,甚至不惜花费血本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却忽视了一些重要证据的保全工作,致使最终提交法庭的证据因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发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无法实现预期的法律效益。那么离婚诉讼时常用的外遇证据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时常用的外遇证据有什么,是哪些? 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吴艺娇律师解答: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那么,企业如何合法退出市场,企业退场后员工工资怎么办? 网友咨询:企业如何合法退出市场?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代鹏律师解答: 注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申请,作出准予企业解散的登记决定的行政行为。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清算程序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然后主体资格消灭。 需要注意
二手车市场生意火爆,然而不可忽视的是,高成交量背后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典型的如与违约、欺诈相关联的“事故车”的认定。那么二手车买卖时,欺诈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王某通过二手车经销商A公司购得一台宝马车,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方应当确保该车辆无事故、无泡水、无火烧,若有上述情况,买方有权退车。车辆交付后,王某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现该车多处位置存在大量水渍,经鉴定,系该车辆属于泡水车。那么二手车买卖时,欺诈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大泽律师事务所王卓武律师解答: 欺诈的构成要件为: (1)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东间股权转让,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网友咨询: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吗?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虽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但是在该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公司法授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也需要满足一定程序和实质性条件。 因此公司股东之间
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会选择购买车辆,所以在道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但是由于不遵守交规规则,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从而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必定赔偿。那么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处理? 网友咨询: 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处理? 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刘云律师解答: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调解的时间。当事人对交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死行人后驶离现场,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网友咨询: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死行人后驶离现场,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浙江叠胜律师事务所万奕庆律师解答: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因为这种情况肇事者是不知情的,不构成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现如今,不少公司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那么就能免除公司对劳动者的义务。这样的想法很显然是错误的,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存在,公司对劳动者不仅不能免除义务,反而还有其他的一些风险。那么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网友咨询: 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郑长燕律师解答: 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 1、双倍工资风险: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次日起至书面劳动合同签署日止最长十一个月的期间内应向员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那么,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怎么办? 网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如何进行权利救济?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周林涛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
公司是属于独立的法人组织,享有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债务,而公司是具有担保权的,有权对债务进行担保,但担保权是有限制的,那么,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对外担保都需要什么程序? 网友咨询:公司如何规范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广东周大状律师事务所周定元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对社会公开、公示的,所以,它的重大事项要求董事会通过,也需要股东代表大会通过,还要在相关媒体上及时公告,如果违反公司章程程序性和权利性规定,那么担保就是无效的。但是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则有较大的区别,有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完可以作废吗,法律上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签了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后,可以反悔吗?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 不可以作废,否则就会出现违约的情况。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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