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通州法院4月18日发布消息,曾以选秀节目出道的刘某(艺名刘丞以)在两年内以“帮助成团出道”为名,诈骗两名女子20多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诈骗他人财物20余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刘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
工伤认定之后,最让伤者关心的还是工伤赔偿问题,特别是工伤赔偿发放问题。只有将工伤赔偿金拿到自己的手上,才能够让自己放心,不然总担心这笔赔偿会变卦。那么怎么领取工伤保险补助金,工伤保险补助金领取方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怎么领取工伤保险补助金,工伤保险补助金领取方法是什么? 江苏盈灿律师事务所何亚娟律师解答: 伤残鉴定等级出来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话,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从社保资金中一次请支付给劳动者。 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劳动者辞职,
近期,南京警方打掉一个以婚恋交友为名诈骗的团伙,抓获62人。他们冒充单亲妈妈狂撩网友,有人甚至同时和20多人聊天。感情培养成熟后,便以孩子、自己过生日为由,诱骗对方买礼物。团伙4个月内作案300多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对此,有网友称“男人更了解男人”。 诈骗分子在设定好人设之后就在网络上狂撩各种单身男士,彼此比较熟悉后诈骗分子就会利用自己或者孩子生日的理由或者其他重要节日引导对方到某固定平台给孩子下单买礼物。当遇到对方质疑时诈骗团伙也会回赠一些劣质皮带等礼物安抚对方情绪,让受害人在虚幻的恋爱关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那么,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是否可行使先诉抗辩权? 网友咨询: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能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四川恪诚律师事务所周烈莲律师解答: 不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以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不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的主张可以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3月10日,南京警方打掉一个以婚恋交友为名诈骗的团伙,抓获62人。他们冒充上海一单亲妈妈狂撩网友,有人甚至同时和20多人聊天,内容都是复制粘贴的。感情培养成熟后,便以孩子、自己过生日为由,诱骗对方买红酒、牛排等礼物。团伙4个月内作案300多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据了解该诈骗团伙利用短短四个月的时间成功诈骗300多位受害者,涉及诈骗金额高达1000多万,这也就意味着被诈骗的受害人人均损失超3万多元,数额之大让人咋舌。而根据法律规定,该诈骗数额已经达到了绝特别巨大的标准,按照规定,诈骗分子可能面
江西瑞昌,2021年11月6日凌晨3时45分许,张某进入柯某家中盗得1.5元硬币,被柯某等人当场抓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张某具有前科、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各地的生活水平经济状态来判定。《刑法》规定,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也就是说,对于多次盗窃(两年之内3次以上盗窃)或者入户盗窃、携凶器盗窃、扒窃的
4月10日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累计销售175余万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经营者在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进销差价率超过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最高进销差价率的,构成《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那么,罚金可否确认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 网友咨询:罚金可否确认为破产债权?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蒋思思律师解答: 罚金不可确认为破产债权,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破产债权具有以下特征:(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仅是一项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该行为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依据上述两个法律条文的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也就常说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 网友咨询: 19年12月9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到20年3月9日,公司20年4月才给交社保,现在要离职,由于个人原因只能交接一周时间,但是今天找领导签字,领导要求我11月30号才可以离职。我是否可以用劳动法第38条中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自己不能取得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是可以向自己主张的。且有的债权根据性质是不可转让的,那么,什么叫债权受让人,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网友咨询: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贾熙纯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将债权进行转让的,转让债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的,债务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是无效的。 债权受让人是指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债权的受让方,受让方承担债权人的债权,就是新的债权人,有实现债权的权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