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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与定金规定 合同定金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
不用找银行,你看保单,那个保险公司的,到期直接去保险公司办就好了,我也是一年买成了保险,六年到期,我直接去了保险公司,8000,六年到期,分红差不多1000,本来也是担心取不出来,我的那个还挺顺利,当天就取出来了 。 想要退保的朋友可以联系我,交满2万以上可以退 全额退保!独家渠道! 保单累計交费全额退保到帐,交多少退多少。可以叠加名下多份保单无上限,实力操作,有保单就行,全国接单!长期稳定业务! 不看保单类型 停缴断缴的也行 已经缴满的也行 之前有自己退保失效也行! 你现在健康,敢保证自己永

商铺公摊面积

2024-10-22
商铺公摊面积的含义 商铺公摊面积就是商铺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个商铺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个商铺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房屋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和房屋公摊面积一样,商铺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
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就车辆的损失赔偿方面,出现了新的倾向,越来越多的受害人不仅要求肇事方赔偿车辆的修理费,还提出了一项新的请求——车辆的“贬值损失”。那么申请车辆损失鉴定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申请车辆损失鉴定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四川穗诚律师事务所漆欢律师解答: 申请车辆损失鉴定的程序主要是: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
商品房面积公摊率是多少 业内已有的公摊率共识: 1、7层以下多层住宅公摊率为7—12%; 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16%; 3、12—18层住宅公摊率为14—20%; 4、18—33层住宅公摊率为16—24%; 5、独立别墅公摊率为1—5%; 6、联排、叠加别墅公摊率为1—8%。 虽然国家在一般住宅的公摊系数上没有规定上限,但通常不会超过0.3。 如何计算商品房公摊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
承租公房,顾名思义,即为租赁由国家或单位享有产权的房屋,承租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不过由于承租人对该类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故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无法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只能就该公房的使用权作出处理。那么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网友咨询: 我68岁时和我爱人结婚时,居住在我承租的公房里,今年已经结婚6年,现在我们想要离婚,想请教一下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
在现实生活中借贷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进行借贷的时候,借款人与出借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共同借贷一般出现在夫妻借贷中,那么,共同借款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什么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关庆猛律师解答: 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责任承担: 1、共同借款人承担的主要责任为连带责任。 2、即若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要求全部偿还债务,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
一、购买物品定金多久有效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和订金 定金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买房人在交纳
我买的也是太平洋金佑人生,乐享百万。我们夫妻二人都买了共八千一年,交二十年。已交一年,不交才给退不到二千,不知该不该继续交。没买那会业务员啥都说的挺好,等拿到合同书我也没看,那天拿出翻翻,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 致所有不懂保险的朋友: 现如今社保,医保都属于保险类的,医保为什么住院只报销医保用药?而不是所有用药?商业保险为什么会拒赔?你买个意外险,你因疾病住院它能给你保险吗?你买个疾病险,出个意外事故同样不会赔付你。就跟买车险一样,同样的道理。 时间原因先说这么多,想了解保险
一、合同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一)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而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二)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三)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具有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四)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可适用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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