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企业破产债权人、债务人、清算责任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但企业法人仍需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及资产不足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那么,企业破产谁有资格提出申请,企业破产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企业破产的申请人都是有谁?哪些人才有资格申请企业的破产? 新疆普创律师事务所马玉冰律师解答: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
一的哥因强行变道在斑马线停车接客被指责后,竟撞翻了指责他的骑手,很明显在本事件中的哥存在挑事报复的嫌疑,应该承担责任是无可厚非的。 再者出租车司机是在吸烟的时候开车,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对其进行罚款,若是骑手受伤严重,还应当承担对骑手的损害赔偿。 但是作为骑手指责的哥的时候用语不能不文明,不能存在故意挑衅,否则双方都应该对这起事故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
按时交房是每个购房者的希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逾期交房,给购房者带来了损失,这属于违约。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可否先收房后追究责任? 网友咨询:我去年买了套商品房,总价18万 ,首付百分之20 余下的由银行按揭,购房合同约定2010年6月30日交房子,逾期未交房每天按总房款支付(万分之0.01),当时我也没怎么注意看这个,近两天我才发现,我想问的是他这个违约金比例是不是合适呢?是霸王条款吗?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丁环律师解答: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
在骑手指责的哥突然变道被撞翻一事中,虽然最后交警到达现场,出租车司机赔礼道歉并作出相应赔偿,双方达成了和解,但是从损害赔偿一方面来说的话,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时都包括哪些项目呢? 具体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
近日,温州交警发布的一段男子实线变道出事故坚持自己没有责任还袭警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 一般情况下,压白实线属于违反交通标线行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被发现后一般会罚款200元并扣3分处理,对于因压白实线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压实线一方的车辆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所以,该男子在白实线强行加塞变道的行为,是会被扣三分并进行200元罚款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补偿。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违约损害赔偿的特点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3、损害赔偿以赔偿受损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 4、损害赔偿具有一定任意性 5、损害赔偿是最重要的的违约责任形式,并且其他任何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6、损害赔偿是一种严格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租赁房屋的时候,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约定租赁的期限,但是,租房合同没到期业主可以涨房租吗,涨房租算是违约吗? 网友咨询:租房合同没注明合同期内涨房租可以涨吗? 贵州一苇律师事务所王兴波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业主能不能涨租金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而定,如果有约定能涨租金的,业主就有权涨租金。 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可以相互抵消吗? 网友咨询: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有哪些规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明明律师解答: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双方的债务都属于金钱债务,种类相同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一方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
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起点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最低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