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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签订购房合同后买方毁约,能否拿回定金和首付? 网友咨询:我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定金,首付款还没给,对方违约了,合同有法律效果吗? 陕西科莱律师事务所李刘敏律师解答: 签订购房合同后买方毁约能否拿回定金和首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买房是根据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购房合同的,可以拿回定金和首付,如果不是,一般是无法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
一、聘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聘书和劳动合同有的区别是: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劳动合同从事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聘用合同一般考试上岗,劳动合同一般面试上岗;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合同年限而定。 二、劳动合同月工资怎么填写 劳动合同月工资如下填写: 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单位在签订劳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 ,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工商登记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吗,怎样认定股东资格? 网友咨询: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吗?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
一、二次签劳动合同怎么签 二次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如下: 1.进行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签; 2.向劳动者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3.劳动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4.协商续签具体事项,制定新的劳动合同; 5.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捺手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当房屋有质量问题时,业主与开发商争执不下时,可以找第三方对房屋进行鉴定,证明房屋的质量问题,并出具验房报告。那么,房屋鉴定有法律效力吗,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友咨询:房屋鉴定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晓东律师解答: 房屋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通过合法的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生活中的民间借贷大多指代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就涉及到利率问题。那么,借款利率怎么约定才是合理的,怎样计算利息?如果民间借贷约定利率过高,法院会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借款利率怎么约定才是合理的,约定过高法院会怎么处理?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洪云腾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约定利率过高的,法院应当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作出认定。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院应予支持。 2、年利率在24%以上3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如今家家户户也都已经有了车,不管是汽车也好,还是自行车、电动车也罢。如果朋友跟自己借车后,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责任该由谁承担? 网友咨询: 别人借我的车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韩鸿律师解答: 如果车主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资格仍然出借的,则车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不存在过错的,则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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