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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的赔偿项目,也是当事人所主张的常见的、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误工费是怎么界定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误工费是怎么界定的,如何规定的? 浙江秀州律师事务所钟亚平律师解答: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1月,杨某在某通信公司上班时,接到关某的电话,关某承诺通过手机号码注册不同APP可获得2-9元不等报酬。 杨某遂注册新微信,用于发送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和收取报酬。之后,杨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客户开户、销户业务时,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利用微信送给上线关某,用于注册APP账户,关某根据注册情况按照约定将报酬通过微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那么,大股东私自解散公司怎么办,公司解散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和人合伙开公司,刚刚盈利大股东私自决定解散公司,并把一切债务算在小股东头上我该怎么办? 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杨定洁律师解答: 解散并注销公司要按公司章程,一般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才行,大股东私自解散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转让其股份。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504号 【颁布时间】 2007-08-26 【实施时间】 2003-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04号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法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而起诉债务人是有时效规定的,那么,债权超时效还受法律保护吗,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就不用还了吗? 网友咨询: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就不用还了吗?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学先律师解答: 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就转化成自然债,不受法律保护。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并没有免除债务人的偿还义务,只是在请求法律强制救济时受到限制。权债权因为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一、争取债务人自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货车和私家车保有量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我们很多人从来就没有处理过交通事故,也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以至于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些茫然,甚至可能会做出一些错误的选择,所以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网友咨询: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江苏明盈律师事务所张健律师解答: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被车撞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8月13日,陈某的朋友刘某联系其进行“跑分”洗钱活动,并允诺每跑一万元可以挣一百元,陈某因外债缠身,正愁没有生财之路,遂当即答应下来。 2021年8月15日,陈某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营业部各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将三张银行卡交给刘某,陈某为此获利2万余元。 经调取银行卡交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更加想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经常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这样也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那么,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清理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学先律师解答: 清理债权债务指债权债务清算,是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的问题有: 1、途径。选择正确途径是企业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 2、时效。时效是决定企业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的关键。 3、管辖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解散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公司任意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公司解散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所博超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的法律责任: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缴
疫情过后很多企业举步维艰、难以为继,开始了大面积裁员。无论是初出茅庐的新员工,还是位高权重的老员工都难逃被辞退的厄运,被裁员后需要得到补偿,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重庆仁政律师事务所李林华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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