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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那么,大房东不允许转租,二房东的转租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不得转租,但二房东却私自转租,大房东知悉后却一直未予干涉,是可以认为是大房东对于房屋转租的认可? 山东丰浩律师事务所何俊杰律师解答: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合同无效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一方以欺诈、胁
每一辆车在买了之后都是需要购买一些保险的,但是保险也是有有效期的,也会存在过期的问题,很多车主由于没有注意时间,导致车子保险过期了,那么车辆保险过期是否会被罚款,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车辆保险过期是否会被罚款,是怎样的? 北京市隆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吴毕民律师解答: 不出险还行,如果一出险,你没有保险,所有的全责都是你,如果交强险你都没有,那交通局的还有处罚。一天都不要脱保,上一年的保险快到期了你就要提前几天续保。 若是商业险过期的,一旦碰到出行事故的,由自己全额承担,不影响上路驾驶。总之,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制度。那么,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网友咨询: 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江苏旭昊律师事务所时爱萍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因为按照法律規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也属于职工,一般来说,他们也应像全日制职工一样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同

房屋产权到期

2024-11-23
房屋产权的分类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房屋产权的年限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居
在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数额后,如果存在必要情形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
一、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而劳动合同则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
近年来,随着《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反就业歧视实践不断发展。但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加上实施机制不健全,受害人提起反就业歧视诉讼依然面临立案难等诸多困难。那么,什么是就业歧视,受害方如何寻求救济? 网友咨询: 什么是就业歧视,受害方如何寻求救济?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任志勇律师解答: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学习方式、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

商铺产权到期

2024-11-23
商铺产权年限是多少年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这个期限是房地产商购买土地时开始计算的,如购买后5年内开发完成出售房屋,则土地使用实际年限要减5年。故购房者一定在看该地块是何时购买的,有些地快从购买到出售商品房时土地闲置已超过十多年,这样房屋所占的已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年限大大减少。 商铺产权信息查询方法 要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购房人要做到以下几步: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1)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
多数人在遇到借贷纠纷的时候可能都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就借贷纠纷打官司的首先要确定借贷纠纷管辖法院,那么,对于起诉借款纠纷,怎么确定法院管辖权? 网友咨询:想起诉借钱不还的,但是不在同一个地方,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北京名帅律师事务所马秋影律师解答: 口头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不签合同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的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未签合同满1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补偿2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并补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上面可以修改吗 劳动合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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