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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那么,公司监事可以是股东吗,法律对股东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股东是公司可以当监事吗?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解答: 监事不一定是股东。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为3人以上,其中必须有职工监事,比例不能少于三分之一,具体由章程规定。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来选举/聘任,即非职工监事可以聘任非股东担任,也可由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选举股东得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么,租房时的押金是否算违约金,什么情况下要交房屋租赁违约金? 网友咨询:租房子的时候签订了租房合同,房东收取了1000元押金。合同条款列了很多不能伤害房屋,不允许出租厨房等等,但是最后并没有说如果违反合同,要付违约金。而且到最后,我们根本没有伤害房屋的任何设施,只是将厨房出租了,房东以此为理由克扣我们的押金。1000元的押金能算做违约金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8月下旬,邹少明向岩罕温租赁仓库存放走私入境的废旧衣物,并将记载有运输废旧衣物船只等信息的图片,用微信发送给岩罕温,由岩罕温安排货车装运废旧衣物,从边境小路运输入境,囤放在仓库里。2021年4月25日,西双版纳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在景洪市仓库内查获废旧衣物9车,根据岩罕温的供述在曼景列村××号其家中又查获废旧衣物8车。经称量,查获的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案结事了,当事人最关心的是损害赔偿,因此损害赔偿能否调解成功显得更为重要,其不亚于事故认定这一核心工作。成功的调解可化解信访隐患和不和谐因素,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那么当事人共同要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当事人共同要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如何处理?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许蕾律师解答: 当事人共同要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教育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
一、一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违法吗 一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违法。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予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续签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续签流程是: 1.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劳动合同
在交通事故中,有可能是一方全责,有可能是同等责任,也有可能是一方主要责任一方次要责任。我们一般的做法是参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那么三七责任应是怎样理赔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中,三七责任应是怎样理赔的? 河北京张律师事务所姚树明律师解答: 事故责任三七的赔偿,首先要自己或委托具有资格的机构,评定事故直接损失价值;然后依据30%和70%进行自我赔偿给事故受害者。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
中国有句古话:借钱容易要钱难。当前社会上债务追讨难的情况非常普遍,法律制度中有许多都能有效地避免追债情况的出现。那么怎么确保自己的债权实现,有什么方法? 网友咨询:有效保证债权顺利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山东民瑞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和保全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那么,能以债权转股权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吗,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以债权转股权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需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辽宁无惑律师事务所卢勇律师解答: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要注意下列事项: 1.要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还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吗?还能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吗? 网友咨询: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吗? 新疆远新律师事务所徐树远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
父母离婚时,如果已生育有子女的,在离婚时必然会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在实务中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最难以处理的,因为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往往都想争取对子女的直接抚养,双方各不相让难以调和。那么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确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确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柴少远律师解答: 抚养权是基于家庭关系中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体。 离婚时抚养权确定的标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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