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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夺罪是以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为前提的。如果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夺取他人的财物,应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网友咨询: 2020年5月31日4时许,程鹏、邓明谦、程刚以揭阳市有买家要购买被害人丁某寄放在北京毕某处的一块和田玉为由,驾驶1辆号牌为京Q×××**别克牌商务车将毕某、丁某及该块玉石一起载到揭阳市榕城区新阳路中天文化酒店,并联系该块玉石的买家。因未能卖出,6月4日11时许,丁某便要求程鹏、邓明谦等人归还该块玉石,在中天文化
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选择合适的户型与楼层后,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订金。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要按时交剩下的余额,开发商要按时交房,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后能否重新签订,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怎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件可以解除?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师红伟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但与一般的买合同相异,其有几种特殊法律情形: (一)根据《
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这就是债权融资。此时,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那么这个债权融资具体又包括了哪些方式呢? 网友咨询:什么是债权融资,债权融资有哪些形式?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债权融资是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 债权融
近年来,非全日制用工因其自身优势,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地发展和运用。这一用工形式弥补了全日制用工模式的不足,适应了用人公司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那么,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何进行认定? 网友咨询: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何进行认定?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裘玉江律师解答: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用工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公司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和调整,其一般有以下特征: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公司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近年来,因城市车辆保有量逐年增加,道路日渐拥堵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部分营运车辆如出租车或大型接送客车发生事故也有所增加。那么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能不能赔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能不能赔偿,怎么规定的? 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姜红律师解答: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婚姻家庭编要点整理 01疾病婚从无效婚姻转变为可撤销婚姻 疾病婚是指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一般涉及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婚姻法》第十条将疾病婚列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如有则婚姻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三个,分别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将疾病婚这一情形排除在外。 对疾病婚,在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中专门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继承编亮点解析 (一) 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 1. 制定以遗嘱执行人优先的遗产管理人确定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方式。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根据继承方式的区别有所不同: (1)发生遗嘱继承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其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继承开始时,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其未指定遗嘱执行人,则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 (2)发生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4月25日17时许,张兴华驾驶鄂Q×××**比亚迪S6越野车到宣恩县时代华府小区,将车停放在摩托车停车位后即上楼到朋友周某家中吃饭。约半小时后,该小区保安梁某以小区居民即将下班回家,摩托车停车位不能再被占用为由到周某家让张兴华将车停放到机动车停车位。张兴华下楼挪车后,认为是梁某故意针对他,遂在门卫室与梁某发生争执。张兴华动手打了
债权人代位权是说债务人如果怠于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那么要是因为代位权行使发生纠纷怎么起诉呢?起诉的时效怎么规定呢? 网友咨询:债权人的代位权有时效吗?是多久?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管长林律师解答: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
很多宠物主人总是放养小动物,任它们在街上乱跑乱窜,大街上车流量大,一个不小心就碰到车,撞死撞伤于心不忍,随之而来的还有主人各种哭天抢地,车主纠缠在各种赔偿事宜中。那么车辆撞伤动物交通事故责任怎么算,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车辆撞伤动物交通事故责任怎么算,如何规定的? 江苏好佳律师事务所孟庆玲律师解答: 一:(狗拴了链子)——车主全责 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牵着走,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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