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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那么,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样吗,经营范围不一样可以吗? 网友咨询:我在上海有一个总公司,在合肥有一个分公司,现在根据业务需要,分公司经营范围需增加项目,总公司经营范围要不要也同步增加?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罗家琴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总公司不一样,但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那么,个人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吗,债务重组的方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生意失败,欠人一笔钱,想通过个人债务重组来还,想知道个人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吗? 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昊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对个人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所以个人是不可以进行债务重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进行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所以房屋的质量好不好是每个住户都特别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收房的时候就非常重要,一定要认真先做好准备收房,仔细检查质量问题,那么,房屋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退房,退房按什么价格退? 网友咨询:新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款吗?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昶广平律师解答: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是否可以退房,关键要看问题是否严重到不能居住使用。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质量问题,是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开发商不给维修,可以自己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用。
贷款现如今不仅与购物息息相关,更是渗透到了生活中各处,而网络贷款的诞生,更是方便了诸多的人民群众。而其中的校园网贷更是使学生们体会到了相当大的便利,但是许多大学生网贷还债还不起,导致追债的人找到了学校甚至家里,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 网友咨询: 因为一开始在网上被骗,为了不让父母知道我就自己在网上贷款平台贷款!现在发现没能力还钱,好着急啊,怎么办啊。如果不还会怎么样?会坐牢么? 山东坤拓律师事务所赵子辉律师解答: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在我国交通法中,对于一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处以吊销驾驶证处罚,而驾驶证被吊销后,都会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重新考取,那么事故吊销驾照后重考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事故吊销驾照后重考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四川省射洪市洋溪法律服务所高明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 3、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6、机动车
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之后就完事大吉,没有注意合同是否到期,或者虽然注意到合同到期了但不以为意,从而导致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那么,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还在工作,这是合法的吗? 网友咨询: 我是一个技术公司的员工,当时入职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期限已经到了,但是公司还没跟我续签,那我如果继续工作下去,应该怎么处理啊? 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陈丽婷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那么醉驾血液酒精含量多少毫升,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多少毫升,怎么规定的? 四川省射洪市洋溪法律服务所高明律师解答: 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1、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
在现实的职场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应当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怎么维权?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说,当发生用人单位未及时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可以先与用人单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一方当事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方式有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指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作为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呢? 网友咨询: 我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钟良坤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3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购房一定要签补充协议吗,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都包括哪些内容? 湖北楚义君律师事务所杨志攀律师解答: 购房不一定要签补充协议。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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