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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马杰杰伙同徐某于2015年3月间,利用从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办理的北京移联九州科贸有限公司的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盗刷冒用的境外银行信用卡,骗取钱款人民币183万余元,其中造成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损失人民币160余万元。 马杰杰于2019年8月27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 马杰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西桂胜律师事务所何爱华律师解答: 马杰杰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可受理境外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那么,期房可以抵押吗,期房抵押要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期房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什么?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 期房可以抵押,期房抵押要注意以下问题: 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 2、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网友咨询: 2019年2月至3月间,何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后,通过王某多次对外传递消息。赵夏德在彭某、何某2指使下,将何某藏匿的一袋档案材料、何某公司的多块监控视频硬盘予以销毁。 2019年3月,赵夏德按照何某2安排,将何某办公室保险柜内的金条、外币现金等财物装入行李箱内进行
一、合同到期孕妇不续签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孕妇不续签这么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找法网提醒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双倍补偿的情形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双倍补偿的情形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抵押权人就是享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的人,我们知道,抵押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抵押的物权进行处理。 网友咨询: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有效的。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王晓东在担任和谐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决策期间,指使和谐置家公司业务人员在本市怀柔区向韩某、彭某1等14名被害人出售了和谐置家公司实际所有的房屋,与被害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或者房屋认购书,向被害人收取了购房款及相关费用。 在履行上述合同的过程中,王晓东又指使他人将已经出售给上述被害人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书面约定。为了保证婚姻关系的牢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那么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限制,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限制,如何规定的? 江苏欣博律师事务所于邦志律师解答: 夫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在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一些人害怕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驾车肇事逃逸甚至找人“顶包”,其结果反而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那么交通肇事找人“顶包”行为可否认定为逃逸,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找人“顶包”行为可否认定为逃逸,有什么后果? 福建民丰律师事务所刘天林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肇事者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包括肇事者试图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未积极履行法定的报警、救助、维持现场并
一、聘书劳动合同怎么写 聘书劳动合同写法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 劳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员工离职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多年前的工伤赔偿吗? 网友咨询:沈某是某电子公司的员工。1995年,沈某在工作中受伤,右手大拇指被截1.5cm。但是,当时公司并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此后,沈某也一直没有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直到2014年,沈某与电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要求公司就工伤损失进行一次性补偿。但这一要求被公司断然拒绝了。为此,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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