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一方面又要强调高校、医院的公益性,一方面又要市场化,本身就是矛盾的。这些年来“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住房私有化”的结果到底是什么结果,最终的社会影响难道还不够清晰吗?!鼓励竞争没错,但优质资源有多少?人的精力有多少?由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的做法,在中国特有的环境下其结果是什么,难道教训还少了吗?一厢情愿、凭主观臆断来推行的改革,只不过又是一次“股市融断机制”笑话的再现。 我告诉大家,民国时代,对公立医院和国立中小学均是这种方法。连院長和校長都是聘任的。但公立医院和国立中小学,当年的政府只给基本
一些人在犯了严重的罪行后,会被判刑。关押在监狱里服刑,对于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网友咨询: 申请监外执行要满足什么条件? 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黄素霞律师解答: 监外执行的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
如果实行这一政策,立马会分出高、中丶低的水平。处在高端链条的是资金实力校雄厚的名望的单位、私营企业主,需要顶尖人才,必须花大价钱去挖角买顶尖人才,为我所用。收费必须转嫁给消费者,消费者由于有这个经济能力去消费,这部份最属高端上等阶层所占服务的高端人群10~20左右;中端是占大部份,单位经济上有一定实力,还可以养一批中等人才,大部分中等水平的医生、教师队伍大部份在这里定位。收费适中、按实力去排,正是会偏高一点,服务人群占80%一60%。 最后就是经费不足、人才水平低下,处在最低端,有好的人才,己
所谓借钱容易还钱难,借款人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好的,但是还钱的时候却一推再推,而且,有的人为了逃避债务玩起了失踪,那么,借款人不见了,能宣告失踪吗? 一、借款人不见了,能宣告失踪吗?怎样申请宣告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怎样申请宣告失踪? 1、申请与受理 宣告公民失踪,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的条件就是宣
一般在买房子之前,买方会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产权信息,以保证出卖人具有完整的处分权。如果房屋上存在异议登记,有其他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那么该房屋能否继续流转呢? 网友咨询: 看上了一个房子,查了一下,房屋上面有异议登记,请问这种房子还可以交易吗?风险大吗?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张君律师解答: 异议登记就是将因继承、买卖等发生房地产权属争议的房地产予以异议登记,以警示买房人该房屋有权利瑕疵,它为保护真正房地产权利人提供了登记救济的手段,也保护了买房人的利益。 1、存在异议登记的房屋仍然可以流转 异
婚姻是严肃而神圣的,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利用“假结婚”形式获得购房、出国、避税等利益,殊不知,获得利益同时也伴随着大量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 “假结婚”的法律风险是怎样的?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张理想律师解答: 所谓以购房为目的的“假结婚”,简单地说,是指一方以取得购房资格为目的而与有购房资格的异性登记结婚,但双方之间并不行使夫妻权利和义务。这种所谓的“假结婚”,其实只是针对男女双方感情层面的“假”,但是在法律层面打了这张“结婚证”,就是法律上的推定的合法婚姻关系。 1、假结婚的婚姻关系是成立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疗事故侵权赔偿的免责事由包括: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生活中,我们经常因为保管不善导致物品丢失,如果只是一些不重要的东西也没什么,但是在一些重要的事情上面就比较棘手了,尤其是在金钱方面,例如,如果不能妥善保管借条,可能就无法证明借贷关系,那么,借条原件丢了,只有借条复印件,能起诉还钱吗? 一、借条原件丢了,只有借条复印件,能起诉还钱吗? 借款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起诉还钱,需要提供借条等能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但是,一些出借人未妥善保管借条,或是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原件,导致只保留借条复印件,那么,债权人主张还钱时,需要先确认借条复印件的证明力。 实际
法律会对所有的犯罪行为作出处罚,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因为其并不能辩论和控制行为,所以刑法特别规定了其处罚规则。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犯罪的怎么处理? 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苑海森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网友咨询: 承揽人能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吗? 浙江启金律师事务所胡海东律师解答: 承揽人在经过定作人同意的情形下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一般情形下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并且应当就该第三人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