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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买卖中,所谓的捆绑销售,是指开发商在售楼的过程中,利用自己强势的地位或者有利的条件,要求或鼓动购房者在购房的同时,必须购买或者赠送其他与购房相关的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对于已经购买了捆绑销售的业主,如果发现捆绑销售的车位,学位等出现了问题,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捆绑合同或者条款无效。 开发商捆绑销售本身属于违规销售,也可以尝试向有关部门举报让其承担行政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
执行和解既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变更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行为;在和解协议经执行法院确认并得到履行后,也是可以产生中止、终结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 网友咨询: 什么是执行和解制度?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吴涛律师解答: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
家暴一般指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各地反家庭暴力条例不断出台,近年来,反家暴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反家暴的各项措施不断落地,受害者寻求帮助的途径也在不断拓宽。 网友咨询: 家暴会不会被判刑? 重庆寸晖律师事务所向海源律师解答: 家暴有可能会判刑,《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构成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 1.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网友咨询: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杨秀珍律师解答: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
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则公司无权擅自调岗。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或因劳动者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导致,即调岗具有必要性;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网友咨询: 公司调离岗位如果本人不同意怎么办? 重庆丰柏汇律师事务所罗敏律师解答: 公司调岗本人不同意,则公司无权擅自调岗。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对于那些实施了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若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或者是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的行为,而且很多情况下都会剥夺其政治权利。 网友咨询: 对哪些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北京国旺律师事务所李金虎律师解答: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有些人不想看孩子,有些人想看孩子,但看不见孩子。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河南天保律师事务所宋春杰律师解答: 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那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呢?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债权人不能证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5、一方
法律对犯罪人的刑事处罚中,存在非刑罚处罚措施,如赔礼道歉、行政处罚措施等。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的处罚措施,就是职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网友咨询: 刑法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是怎样的? 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李昕炜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 第三十七条 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网友咨询: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可以约定多少年?河北崇睿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答: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确定或者约定。我国法律在对居住权制度创设初始,为达到保护居住权人的目的,赋予居住权长期性的特点,一般持续至居住权人终生;如果当事人未对居住权期限作出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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