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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那么企业的分公司,能否分配股权呢? 网友咨询: 分公司是否可以分配股权?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邱林杰律师解答: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只是总公司的为了业务需要开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因此不能成为分配股权的主体。股权分配的基础是股东向公司投入资金或者其他方式入股,从而取得的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分公司其财产、意志附
非法经营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l、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2、非法经营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非法经营罪在犯罪情

自诉人

2024-07-22
自诉人特点 (1)启动自诉程序。没有自诉人的告诉,就没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 (2)只有在自诉案件中,才存在自诉人。公诉案件中向公安机关控告和报案的被害人不属自诉人,无权直接启动审判程序。 (3)自诉人在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其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如果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则具有双重身份:在其自行提起的自诉中是自诉人,行使控诉职能;在反诉中是被告人,行使辩护职能。 自诉人权利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回自诉;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放款利息

2024-07-22
什么是放款利息 放款利息是“存款利息”的对称,指银行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 从放款利息中扣除存款利息,其剩余部分就是银行的利润。放款利息的多少因放款的种类和期限而异。一般而论,放款的期限越长,银行收取的利息也越多;信用放款的利息高于抵押放款的利息。 放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放款利息的计算公式:放款利息=放款本金×放款利率×放款期限。 如果出现还款逾期,则要计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逾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逾期利息=逾期本金×逾期利率×逾期期限 放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放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单利法、复利法、贴现法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重要信息应当进行披露,公众可以在查询公司登记信息时查询到公司股东,实践中有人为了个人原因或者其他政策原因选择委托别人代持股,自己为隐名股东,他人为名义股东。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出资瑕疵,需要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 公司隐名股东也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实际出资不到位,是隐名股东承担责任还是显名股东呢? 山东恩源律师事务所栗建超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1、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

刑事审判

2024-07-22
刑事审判的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二)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依照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其它情况,经省、自治区、

借款条怎么写

2024-07-22
借款条怎么写 书写借条应该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借款条范本 借款条 由于XXX(借钱目的),现本人向B(借款人名字)借取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整),特立此条文为凭据。 借款人:XXX(借款人的名字) XXXX年XX月XX日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二)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依照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其它情况,经省、自治区
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会改变股东持股比例吗? 网友咨询: 转增股本会改变股东结构和股东持股比例么? 四川蜀缘律师事务所邓钧译律师解答: 转增股本有3种情形:一是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二是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三是债权转股权增加注册资本。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均是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股东权益,转增注册资本时按出资比例转增,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不变。资本公积是由全体股东享有的企业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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