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什么要求,城市房屋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2024-08-05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也在不断的发展,一些老城区面临拆迁,城市房屋拆迁是一个大工程,并不是想拆就能拆的,拆迁的时候需要经过审批,那么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什么要求,城市房屋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什么要求,城市房屋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李响律师解答: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的要求: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
债权人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2024-08-05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的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那么债权人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网友咨询: 债权人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
2024-08-05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网友咨询: 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王小转律师解答: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行为人主观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损毁的灾难,
工人工伤后取出钢板,在上班时复发,对此工厂应该负责吗?
2024-08-05员工工伤复发,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先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然后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经确认确属工伤复发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按照其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向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网友咨询: 工人工伤后取出钢板,在上班时复发,对此工厂应该负责吗?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唐海花律师解答: 员工工伤复发
意定监护的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2024-08-05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网友咨询: 意定监护的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山东泰禾锦律师事务所蒋长锋律师解答: 1、首先,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
订立保险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内容?哪些条款无效?
2024-08-05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想要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订立保险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内容?哪些条款无效? 一、订立保险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内容?哪些条款无效?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夫妻离婚,共同收养的孩子应该怎样处理?
2024-08-05离婚时收养子女抚养权问题由养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因为收养关系成立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适用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没有解除的,继续由养父母抚养;如果对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询问: 夫妻离婚,共同收养的孩子应该怎样处理?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吴涛律师解答: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因此,离婚时收养子女抚养权问题由养父母双方协商处理;收养关系没有
单位可以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吗?
2024-08-05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那么单位可以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吗? 一、单位可以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吗? 单位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的,视不为足额缴付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2024-08-05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工伤认定也是有讲究的。它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员工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进行的行政确认。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那么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一、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