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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网友咨询: 篡改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河北达胜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律师解答: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河北达胜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律师解析: 1、继承开始后
离婚案件中,争议焦点往往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这不仅关系到孩子的未来,还关系到自己所能分割到的财产。那么什么证据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取得抚养权的证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证据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取得抚养权的证据是什么?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郭强律师解答: 下列证据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1.证明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 2.证据证据已经做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生育的证据。 3.证明自己综合条件优于对方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
机动车的物权设立和变动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人出资购买机动车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该登记仅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而不能产生公信力,进而证明该登记的一方系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如果登记的一方确实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机动车系他人出资购买,只是登记在其名下,那么应当认定该机动车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他人借名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山东筑建律师事务所李志超律师解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人出资购买机动车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其构成不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要件,其内容须由法律具体规定。 网友咨询: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有什么特点?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周以钢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流动人口剧增,流动人口的住房刚性需求激发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这就要求房屋租赁房市场规范化、法治化,保护租赁双方合法利益,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是什么,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表现?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是什么,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表现?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丁环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如下: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那么成为公司的股东后,股东权益包括什么内容? 网友咨询: 成为公司的股东后,股东权益包括什么内容? 四川讲理律师事务所邓美龄律师解答: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
抵制宠物盲盒的消息引发广大网友热议,从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也开始实施,在活体动物的运输寄递方面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从事盲盒商品的经营和运输,凡是涉及到动物,一定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防疫法定职责。用盲盒装动物,将一些人的快乐建立在动物痛苦、甚至失去生命的基础上,却是对人性的背离,也是娱乐的异化。将宠物制成盲盒出售的行为不仅没有道德更是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坚决抵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
领养孩子的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患有精神病等不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既是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们都知道,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要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但在有些情况下,我们的合同中履行的约定并不明确,这就为履行带来了困难。那么,合同履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合同履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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