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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买卖房屋需要公证?只公证不房产登记有效吗? 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贾巍律师解答: 1、买卖合同公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 2、委托公证 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
生活中二手房买卖是很常见的,而很多二手房买卖都是中介促成的,房屋中介会提供相应的服务,达成买卖,收取中介费,那么,二手房买卖没有成交,中介费是否会给退? 一、二手房买卖没有成交,中介费是否会给退? 二手房买卖没有成交中介费会退。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找中介买房要注意什么? 1、当心低价房 中介一般都会在网上发布一些房源出来,并且在发布的时候价格都是写得比较低的,
买卖房屋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不过很多人没有将房屋进行过户,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了,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一、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房屋未过户的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则一般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产买卖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
买卖房屋是要签订合同的,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那么,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后,差价损失需要赔吗? 一、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后,差价损失需要赔吗? 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后,需要赔偿差价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高效便捷的市场需求,有时因为交易频繁、数额不大、业务关系良好等原因,现实社会中存在很多口头、电话、微信等没有书面合同的买卖行为存在。 网友咨询: 没签书面合同,买卖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河南睿辰律师事务所浮赜宇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对货物的型号、数量和质量均做了明确约定,卖方按照的要求将玻璃运输至买方所在地,买方收到玻璃后也在发货单上签字予以确认,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即成立。 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订立买卖合同虽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但在双方产生
二手房因地理位置优势、交通便利、价格低等条件,成了不少购房人的首选,那么,买卖二手房,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买卖二手房,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 2、核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
二手房因地理位置优势、交通便利、价格低等条件,成了不少购房人的首选,而不管怎么样买卖完我们都需要进行过户,那么,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买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购房者为单身的话,在过户时需要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买卖交易契税完税证明。若购房者已婚或者离异的话,除了这些基本材料,还需要携带相关的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 2、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在二手房交易过户中,卖方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权利共有人签字证
公证费用由申请人交纳。对二手房买卖进行公证,不是强制性要求,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程序。所以,因公证产生的费用也应当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由谁来负担。一般来说,也就是说谁申请公证谁就付这个费用。 网友咨询: 买卖房子公证费是谁出?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龙泽宇律师解答: 第一、公证费用由申请人交纳。 第二、对二手房买卖进行公证,不是强制性要求,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程序。所以,因公证产生的费用也应当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由谁来负担。双方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就公证费用负担作出明确的约定,可以由卖方负担,也可以由买方负担
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是累积社会财富的重要手段,但是交易往往充满一系列不可规避的风险,一旦标的物因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意外毁损、灭失,如何在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分配这种损失,就产生了风险负担的问题。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是怎样的?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一、有约定,从约定。我国的立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交易自由,最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就风险负担作了不同于法律规定的约定,以约定为准。 二、《民法典》第604条属于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
已被抵押的房屋,如果没有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的,抵押人不得擅自进行房屋买卖。那么,已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已被抵押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福建北河三律师事务所赖施妙律师解答: 被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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