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
2024-06-25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入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秘密。
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2024-06-25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3、“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 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些人
2024-06-25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时,不仅损害了单位的财产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2024-06-25处理医疗纠纷的五种途径:包括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可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专家或者委托到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具体程序和期限,同时医疗纠纷行政调解专家咨询、医疗损害鉴定参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
哪些员工需要签订离职保密协议?
2024-06-25一般来说,需要签订离职保密协议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 员工离职保密协议是否需要给保密金,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如果单位要求员工保密,就必须给予相应
哪些医疗纠纷不需要司法鉴定
2024-06-24导语:医疗纠纷是社会上常见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本文将介绍哪些医疗纠纷不需要司法鉴定。 案例:小明因为感冒去了医院,医生给他开了感冒药,但是他吃了几天药后并没有好转,于是又去找医生。医生检查后发现小明其实是患了肺炎,于是给他开了适合的药物。小明的家人认为医生没有正确诊断,导致病情恶化,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医生在处理普通感冒病例时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因为感冒和肺炎症状相似,医生可能会出现误诊的情况。 法律条文:《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医生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2024-06-24导语:在商业社会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并结合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加以说明。 一、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夸大产品性能、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例如,某家化妆品公司宣称其产品可以瞬间祛痘,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导致消费者误解产品功效。这种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二、恶意抢客户 恶意抢客户是指企业为了获取竞争对手的客户而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举个例子,一家餐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2024-06-24导语: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中,因过失或者疏忽造成患者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但并非所有医疗纠纷都属于医疗事故,下面我们来看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小明因感冒去医院就诊,医生开了感冒药给他,但小明却因为过敏反应导致身体不适。经过医院检查,药物成分并无问题,小明的过敏反应是因为他之前就有过敏史。因此,医生并未存在过失或疏忽,这种情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条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中,因过失或者疏忽造成患者死亡、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4-06-24导语: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主观要件,即故意或过失。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违反公平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故意或过失。例如,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故意抹黑竞争对手,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二是客观要件,即具体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必须违反了法律对竞争行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