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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在经过协商签订合同后,需要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如果合同双方是因为重大误解才签订合同的,该合同可以被撤销。 网友询问: 什么情况下会认定重大误解合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河南腾瀚律师事务所祁岩律师解答: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之情形: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了抢救费用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网友询问: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强险的理赔范围? 黑龙江庆元律事务所乔立超律师解答: 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是不予受理的?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是不予受理的?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既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抗诉?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吕翃宇律师解答: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严重违反诉
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中严格限制了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但这并不是说劳动者在任何情形下都不用支付违约金。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特别规定: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王小转律师解答: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有: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王小转律师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权与撤销权。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适用合同保全?要如何行使合同保全?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答: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其中代位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不行使自己债权的行为,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积极侵害债
签订购房合同是买房的最后一步,需要购房者更加谨慎细心,面对众多条款,要了解购房合同附件的每一条内容,绝对不能掉以轻心,避免给自己的切身利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么买房已签约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购房合同? 网友咨询: 买房已签约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哪些情况下可以解约购房合同? 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王升律师解答: 买房已签约以下情况下可解约: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请求解除安置协议。 (
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那么在明知是危房情况下还进出,被压伤者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网友咨询: 明知道房屋危险但还在里面住是否有赔偿?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田雯律师解答: 可以,房屋所有人只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受害者自己由于明知是危房,仍不顾安全隐患,主要责任在自己,通常只能要求房屋所有人承担次要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
一房多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多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多个不同的买受人。那么一房多卖的情况下,究竟谁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网友咨询: 一房多卖的情况下,究竟谁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杨天聪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房屋是否已经过户登记。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来确定其归属。在多个房屋买卖合同中,不管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只要进行了房产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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