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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数额后,如果存在必要情形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劳动者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期间的确定对劳动者待遇的享受就殊为重要。那么停工留薪期怎么来确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停工留薪期怎么来确定,怎么规定的? 广西政岐利律师事务所韦继享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按照如下因素确定: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4.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水平。 5.受害者是否有需要抚养的人。 二、医疗事故投诉渠道有哪些 医疗事故投诉渠道有下列几种: 1.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找法网提醒,卫生局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可以进行第三方调解,一般在15万元以内的经济补偿给予调解 3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根据继承方式的区别有所不同: (1)发生遗嘱继承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其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继承开始时,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其未指定遗嘱执行人,则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 (2)发生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3)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时,《民法典
随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逐年增长,由于机动车损害赔偿事故的多样化和不确定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显得尤为重要。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怎样确定,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怎样确定,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 宁夏诚托(西夏)律师事务所张晓玲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方法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属于特定物,在“一房二卖”、“一房数卖”的情况下,通常不可能实现两个合同都全面履行。那么,一房二卖合同被确定无效后,法律规定会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哪些一房二卖的合同无效?遭遇一房二卖怎么办?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徐春艳律师解答: 处理方式如下: 1.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 2.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如下: 1.医疗费标准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确认;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确认; 3.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但工资超本地同行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4.医疗事故确定赔偿标准的其他方式。 二、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的区别如下: 1.性质,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属于行政范畴;医疗损害的提法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2.程度:即使最低级别的医疗事故也是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那么,怎么确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怎么确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 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廖宇旭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的确定: 一、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二、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
离婚的时候要提出损害赔偿的话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出的,例如对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等。只有对方具备了这些行为才可以跟对方提出要赔偿损失。那么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是哪些? 江苏大生律师事务所陈四新律师解答: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被要求支付赔偿的一方确实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2、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基于此,无过错方受到的财产或非财产损害,具体包括: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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