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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
由建设项目发起人和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新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筹备阶段,同时组建建设项目公司筹备组,具体负责建设项目公司的筹建工作。建设项目公司筹备组应主要由建设项目投资方代表组成。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时,应同时提出建设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公司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①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
未成年人年龄尚小,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完全把控,这样父母就应该执行监护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那么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童心喆律师解答: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
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网友咨询: 我住九楼,今天有人在我楼下,被高空抛物砸伤了,现在受害者家属要求赔偿,我要赔吗?(我当时在看电视)真不是我扔的,我真的要赔吗? 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王玉兰律师解答: 在查不出是谁扔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证明不是你砸的,并且你是二楼或以上的住户的话,则需要与其他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王玉兰律师解析: 高空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那么,误工费是按个人的工作赔偿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出租车司机从早上8点开始停在我们公司私家车位上,然后人就不见了,我停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一下,后面报保险,拉去4s店修理,需要8天,司机找我要700一天的误工费,想问一下,误工费是按个人的工作赔偿吗?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吴伟明律师解答: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一、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是否可以网上贷款 不可以拿别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但是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时,需要身份证所有人知情,并且到场确认才可以。如果身份证所有人不知情,那么拿别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将构成侵犯姓名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将构成贷款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债权债务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关系,而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往往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是怎么来实现抵押权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的抵押权如何实现,有什么条件吗? 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陈紫毅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
一、公司企业和法人的区别 企业法人和法人企业有以下不同: 1.概念不同,企业法人是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而法人企业是指前述组织的总称; 2.产生依据不同; 3.其他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
公司能够成立,首先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是公司设立主体,并由发起人具体实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民事活动,相应地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甚至公司成立后也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义务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发起人的责任义务有哪些,是什么?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俞奇沐律师解答: 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也要承担相应义务,主要有: 1、组织对所设立的公司的前景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认股并缴纳出资; 3、负责制定公司的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字盖章; 4、通过一定方式筹集资金; 5、组织办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经济主体交往的增多,不少经济主体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若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以处置的资产,债权人也许会考虑,债务人是否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权利,以便可以提起代位权纠纷之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如何行使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如何行使的,怎么规定的? 江苏欣博律师事务所于邦志律师解答: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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