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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表扬“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工信部联节函[2012]19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布署和相关文件要求,充分调动工业和通信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2010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提出了百万条优秀合理化建议,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总工会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合理化建议245条、优
大家都知道对于一个商品而言,一个知名的商标往往极其重要, 甚至在日常生活当中知名商标所代表的产品往往价格和销售量也会比较高, 这就使得一些人非法盗用知名商标来作为自己产品的商标牟取利益,那么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标该怎么处罚呢? 盗用商标罪其实说法不够准确,应该是假冒商标罪。如果非法经营的数额不大,一般认定非法经营的数额不超过三万,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拘役以及发,但是如果非法经营的数额超过三万,不超过五万,可能会判处徒刑以上,并处以罚款。其非法经营的数额一般表示其已经销售的金额,对于没有
军人转业费的发放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心,也是对他们保家卫国的充分肯定。但是军嫂比一般家庭妇女要吃更多的苦,流更多的汗,因此,这笔费用应否有她们的份额? 网友咨询: 军人的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黄勋哲律师解答: 军人复员或者转业,部队会支付军人支付一笔复员费、自主择费等一次性补助金。这些补助金中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
对于未成年人,由于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了监护人的制度,监护人具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需要保护未成年人。 网友咨询: 监护人可以卖未成年人的房子吗?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监护人没有权利私自卖未成年人的房子。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在处理被监护人有关财产问题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就是无效的。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析: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
债权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但是具体《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债权转让内容的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尤其是该如何转让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是什么? 四川国晴律师事务所王俊翔律师解答: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民法典》未作限定。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在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公告通知、诉讼通知等也认定为债权转让已通知了债务人。 公告是一种事实上
我们每个人都有隐私,法律也保护我们的隐私,但是,在现在网络发达的时代,很多信息都被人发布到了网络平台上,那么,把他人的个人隐私公布在网络平台上,是否违法? 一、把他人的个人隐私公布在网络平台上,是否违法? 把他人的个人隐私公布在网络平台上,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将个人隐私发布到网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就会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网友咨询: 用别人的名字登记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张膑律师解答: 未经许可,冒用他人姓名,进行公司登记,侵犯他人姓名权。姓名是公民的人身专用文字符号的标记,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据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经许可,冒用他人姓名进行公司登记,并进行了工商备案登记,属于以假冒方式使用他人姓名的情形,已构成对姓名权的侵犯。侵权人应立即停止对姓名权的侵害、消
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那么虐待被监管人员如何处罚呢? 网友咨询: 对于虐待被监管人的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中驰律师事务所任广军律师解答: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并从重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自愿送达他人钱,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赠与的行为,而赠与分为无偿赠与和有偿赠与两类,赠与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自愿给的钱能不能再要回来? 网友咨询: 自愿给他人的钱能否要回?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闫瑾律师解答: 自愿赠与的钱能不能要回来,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如果是有偿赠与,而受赠与人未尽义务,或者财产还未转移到受赠人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来;反之是无偿赠与或者财产以及发生转移的,比如赠与的车辆、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等,则不能要回。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闫瑾律师解析
讯问是司法机关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诉讼当事人所进行的查问。 网友咨询: 讯问嫌疑人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徐子健律师解答: 1、讯问的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 2、讯问的地点。 (1)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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