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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从工资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 网友咨询: 雇佣童工童工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王庭萍律师解答: 童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童工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存在的,也就没有相关法律来保护所谓的“童工工资”,但是,当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肯定是需要法律来保护的,这时就可以通过《民法典》来寻求救济。 《民法典》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
知假买假能获得赔偿,但不是所有“知假买假”行为均能够获得惩罚性赔偿。 网友咨询: 知假买假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云南锦秀江山律师事务所孙宗宇律师解答: 知假买假能获得赔偿,但不是所有“知假买假”行为均能够获得惩罚性赔偿。 “知假买假”是指行为人在知晓某商品具备特定瑕疵的情况下,仍购买该商品,并以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为由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赔偿的行为。如果并没有产生认识错误,其购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完全是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目的是举报牟利,其未受到销售者的欺诈,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如果行为
在买卖关系中,其实很容易出现欺诈的情况,而在这个时候双方签订的合同自然也就会被认定为欺诈合同。结合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一方因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网友咨询: 合同欺诈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广西诚上金律师事务所李炳通律师解答: 合同欺诈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 合同欺诈不等于合同诈骗罪。合同欺诈是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订立合同之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
作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股东是可以享受到很多的权利的,而且股东还可以不定时的进行查账。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薄、会计书类和有关记录进行阅览的权利。 网友咨询: 新加入的股东是否有权查阅之前的账目? 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朱光达律师解答: 一般认为认为新股东可以翻旧账的。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时间范围,同时,公司的经营、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如果不允许股东查阅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公章是否还有效?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石小倩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因此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以
车辆质押,在业内通俗的说法是押车,即借款人为了申请借款将其依法所有的机动车交付给出借人,同时约定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话,出借人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 网友咨询: 质押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黑龙江友致律师事务所米强律师解答: 质押车辆不需要登记。机动车进行质押的,属于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只要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就可以了,不需要登记。 在质押关系中,质权合同自双方签订时生效,但质权是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因此,在车辆质押业务中,对于借贷机构而言转移车的占有是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25条,
在《刑法》中有不少的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如合同诈骗罪,不过自然人构成犯罪和单位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而之后给予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现实中,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吗? 网友咨询: 盗窃罪是否能由单位构成?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邢环中律师解答: 答案是不能。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并且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是盗窃罪的犯罪主体。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所以男女双方只有满足民法典中相关的结婚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结婚流程在任意一方民政局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网友咨询: 不领结婚证结婚是否犯法? 四川亚杰律师事务所夏德敏律师解答: 没领结婚证就结婚不违法。只是未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而构成同居关系。且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收到我国婚姻制度的保护,而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双方的财产关系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例外情况是,如果此时有一方已经有合法配偶的,双方的“结婚”就是非法的,情节严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网友咨询: 情侣之间签的借条是否有效?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解答: 1.如果欠条中写明双方是因为分手一方给予另一方分手补偿费,由于不能一次性给付而出具了欠条,这时候欠条的效力很难得到支持,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分手要求青春损失费是不予保护的。 2.如果欠条中没有注明分手费,而是出具了一般的欠条,这时候如双方签字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欠条是有效力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许多当事人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网友咨询: 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广州金鹏(花都)律师事务所江间开律师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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