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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被认定为无责,并不等于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交通意外事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周亚刚律师解答: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交警会认定当事人无责任,这个责任,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它是一种行政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是无民事责任。机动车因意外事故造成非机动车
返本销售,通常做法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出售给购买人,购买人一次性支付给开发企业全部购房价款;开发企业陆续或在若干年后将购房者支付给开发企业的房价款全部返还给购房者。 网友咨询: 房地产返本销售是否违法? 广东吉科律师事务所姜明坤律师解答: 返本销售违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因此返本销售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那么这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责任是一样的吗? 网友咨询: 挂名当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鲜华律师解答: 担任所谓”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中是有较大的法律风险,而且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常见情况,”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的责任: 1.因经营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大家都知道,驾车撞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那车辆发生刮擦呢?是不是可以驾车离去不管不顾了呢?您的爱车有没有被其他车辆刮擦后就跑了呢? 网友咨询: 刮花别人车走了是否算肇事逃逸? 湖南湘旭律师事务所肖国九律师解答: 刮花别人的车走了不一定是肇事逃逸,分别有以下两种情况: 1、责任人只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不属于逃逸,即主观上也就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2、车辆刮蹭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走的,主观上存在故意,并且在有证据证明其在知情后逃走的,属于肇事逃逸。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1、造
租房子会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有的房东会自己留一套钥匙,以备不时之需所用,那么房东自己留一套钥匙合理吗? 网友咨询: 租房子房东留钥匙是否合法? 贵州文泰律师事务所方金刚律师解答: 租房房东是否可以留钥匙,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1、如果房东和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东有权预留备用钥匙的话,那么房东是可以按照约定留钥匙的。比如在不泄露承租方隐私情况下,出租方可以保留房子钥匙,以防紧急时刻备用。 2、如果在租房合同中,规定房东不能留钥匙的话,那么房东需要按照规定,不可保留备用钥匙。
知假买假能获得赔偿,但不是所有“知假买假”行为均能够获得惩罚性赔偿。“知假买假”是指行为人在知晓某商品具备特定瑕疵的情况下,仍购买该商品,并以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为由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赔偿的行为。网友咨询:知假买假是否可以获赔?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答:知假买假能获得赔偿,但不是所有“知假买假”行为均能够获得惩罚性赔偿。“知假买假”是指行为人在知晓某商品具备特定瑕疵的情况下,仍购买该商品,并以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为由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赔偿的行为。如果并没有产生认识错误,其购买不符合
对于电梯楼的低层住户一直很纠结一件事情,就是底层住户尤其是一楼的住户到底要不要缴纳电梯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各说各的理。 网友咨询: 住低楼层的业主是否要交电梯费? 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孙伟律师解答: 需要交电梯费。 关于电梯运行费,从城镇高层住宅楼的结构可以看出,业主对所在住宅区享有所有权。各住宅是一个整体,并不是孤立存在,亦不能被单独分割。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是为住宅楼的所有业主而设置,业主对其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利,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电梯属于共用设施设备,低楼层的业主不能因为不使用电梯而
中介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超标 ,法律就支持 。因为贷款过程中确实有些费用产生,比如保险费 ,代办费, 办证费, 招待费等等,所以贷款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是合法的。 网友咨询: 贷款收取服务费是否合法?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庞娟律师解答: 贷款是不需要收服务费的,如果遇到了对方要求收取服务费的情况,应该要加以区分:如果是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但从法律角度讲,贷款中介费只要不超标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928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第963条
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网友咨询: 标的物不明确的合同是否成立? 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张是妙律师解答: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如果标的物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随着各种社交、工作软件的不断优化,线上办公已经成为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尤其在经历新冠疫情之后。因此在员工离职之后,用人单位往往也要求员工退出或移除工作群,但这能否等同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网友咨询: 被移除工作群是否等于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刘飞律师解答: 仅凭移出工作群不能认定被解除劳动合同。 将员工移出工作群,既不能证明该行为违法,也不能证明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法院要结合单位是否已经做出意思表示、移出工作群是否影响实质办公、单位是否继续缴纳社保、是否继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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