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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管理有着重要的约束作用。那么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什么内容,签订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什么内容,签订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董妍恋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在经济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这种情形:合同签订后,按约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这时候先履行人就可以适用不安抗辩权。那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有什么条件,如何适用? 网友咨询: 我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采取先供货再付款的方式,我准备发货前,发现对方资金链断裂、不具备后续付款能力。出现这种情况,我可以适用不安抗辩权吗,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有什么条件,如何适用? 北京华泰(天津)律师事务所王春香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经济补偿是公司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员工因为不想在公司继续干了,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江苏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闫文端律师解答: 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违反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长期以来,房产调控总是冲需求而去,无论是限购、交易税、禁止购置三套房,还是出台的房产税,都是希望消费者买房是买来住,不是拿去投资。那么城市房地产税有什么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 城市房地产税有什么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答: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在竞争激烈的经济生活中,商业秘密对于一个用人单位而言至关重要,甚至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用人单位往往要求一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人员签署保守商业秘密协议,防止他们将商业秘密泄露出去;或者与该类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竞业禁止有什么常见问题,竞业禁止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网友咨询: 竞业禁止有什么常见问题,竞业禁止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薛琼磊律师解答: 竞业禁止的常见问题如下: 1、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是否影响竞业禁止的效力。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
对于合同我们并不陌生,可以说,合同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了,但是,说到对合同的具体的理解我们却还是比较陌生的,例如对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问题。那么,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成立条件? 网友咨询: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成立条件? 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陈紫毅律师解答: 法律上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抵押是物的一种担保方式,简言之,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某一项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但仍产持有抵押财产,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以这项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财产优先受偿。那么,抵押权如何设立? 网友咨询: 我借了5万元给我一个朋友,我想让他提供一个抵押担保。我想问一下,抵押权如何设立? 吉林车宏伟律师事务所高志富律师解答: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在相同条件下原租客有优先承租权。即其可以在与其他租客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获得这一房子的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一种附限制条件的物权,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格,即租金应当相同;其次,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若是分期付款,那么分期付款之方式亦应相同;再次,同等条件还应包括其他交易条件的等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
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订之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那么公司之间什么情况下可能发生借贷无效,是哪些情况? 网友咨询: 公司之间什么情况下可能发生借贷无效,是哪些情况? 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牟均发律师解答: 公司之间可能产生借贷无效的情况是: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属于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写一个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的,那么离婚协议中应有什么内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中应有什么内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黄炫儒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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