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死亡

死亡 相关话题

TOPIC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网友咨询: 2021年9月24日起,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资格证以及没有任何医疗诊治经验的情况下,陈某开始在綦江区石角镇他人开设的药材门面内,以摆摊方式从事针灸、拔罐等诊疗活动。 2021年10月9日9时许,被害人罗某因身体疼痛前往药材铺看病,陈某即对罗某的肩部、背部施行针灸、拔罐治疗。拔罐后,罗某出现咳嗽、气喘、面红等不良反应,陈某见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员工在家工作时死亡,算不算工伤? 网友咨询:许某在某保险公司“医疗查勘定损”岗位工作,负责日常医疗理赔查勘、定损及外联工作。2017年3月,许某在家中处理工作时突发胸痛,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死亡。事发后,某保险公司向成都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认为,许某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规定,许某与同事和客户之间的电话联系或微信联系随时随地都可能发
正所谓“开车有风险,驾驶需谨慎”,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车毁人亡的悲剧比比皆是。对于受害家属来说,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算是有所安慰。那么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
已经死亡的,给他人做担保,在债务人无力还款时,保证人将要承担还款义务。不过,在还没履行完保证义务前,保证人发生意外死亡的,将直接影响保证责任的继续,特别是继承人是否要承担还款义务。 网友咨询: 贷款人向银行贷款三十万用于典当行投资,结果在一次车祸中,贷款人和其七岁的儿子死亡,其妻一人幸存但双腿骨折。三十万现金仍在典当行。其担保人之一是贷款人邻居,没上过学,当时签字担保时糊里糊涂被忽悠去按了手印,不会写自己名字瞎描摹了一下,对方的贷款金额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这个担保人应该怎么办?银行是向担保人
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 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亡赔偿。其中有一项是关于丧葬费的赔偿,具体数额会根据各个地区的标准而有所不同。但是,工伤死亡后丧葬费谁来承担,工亡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费由谁出? 公司买了社保的。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蒲际帆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单位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那么,员工工伤死亡社保赔付后,公司还需赔付吗? 网友咨询:工伤死亡赔偿大约有多少,社保假如已赔偿,单位还应有赔偿吗?具体有哪些项目有所赔偿,死者大哥已成家,赔偿费还有他的吗?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答: 工伤死亡社保赔了单位不需要再赔了。工伤职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公司无需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网友咨询: 2021年3、4月份,传销人员苏某通过QQ聊天软件加被害人杨某为好友。2021年4月底,苏某以谈男女朋友为由欺骗被害人杨某到宜春市区,欲发展被害人杨某为下线。在传销窝点“领导”孙某、聂某的安排下,2021年5月1日13时许至5月2日19时许,苏某与传销人员李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网友咨询: 丈夫因病去世,家里房子和财产为治病已无,还欠下巨额债务,为此,其父母有无分担债务的义务? 徐永平律师解答: 1、其父母没有分担债务的义务。 2、本案中,如果妻子和丈夫结婚时有协议,夫妻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丈夫治疗病欠下的巨额债务,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夫妻名义签订财产协议,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妻子有偿还丈夫因治病而欠下的债务。
一、医疗事故赔有无死亡赔偿金吗 有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不起诉有赔偿吗 不管起不起诉,都是有赔偿的。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这个财产损失一般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那么死亡的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死亡的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贵州珉谦律师事务所杨青松律师解答: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