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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法律对行为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都是有要求的。其中精神状态上面的要求表现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实践中,有一部分人可能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 网友咨询: 刘璇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东城区×××院3号房家中,用枕头闷堵其女儿于某(殁年2岁)口鼻,致于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刘璇自杀未果。经鉴定,刘璇实施危害行为时为轻性抑郁状态,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刘璇作案后于当日晚拨打110报警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那么,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条款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公司章程可不可以自行规定股权转让条件? 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解答: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
近些年来,在人才快速流动、行业竞争日渐激烈的背景下,竞业限制制度成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那么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是合法的制定,有哪些事项?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是合法的制定,有哪些事项? 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李佳飞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条款合法的制定应注意以下方面: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购房中出人意料的情况各种各样,借名买房便是其中让人吃惊的事情。借名买房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不符合购房条件,因此不得不采取借名购房。那么,借名买房受限购的限制吗,借名买房如何确定房屋产权? 网友咨询:借名买房受限购的限制吗? 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王龙律师解答: 借名不受买房受限购的限制。对于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名买房,如办理贷款困难,律师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固定借名买房行为,如果有条件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明确出资人与登记人之间究竟是借款关系还是
竞业限制,则是用人单位出于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而对员工离职后做出的就业限制,这就需要利益平衡: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和劳动者的就业、择业权。那么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能有多久,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能有多久,怎么规定的? 江西仰景律师事务所阎庆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该怎么办,竞业限制该怎么补偿?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该怎么办,竞业限制该怎么补偿?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约定经济补偿数额并不是解除竞业限制的情形,要解除竞业限制的,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或者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补偿后解除,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不支付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实践中,部分企业或劳动者因为竞业限制协议条款的不当使用,导致无法实现竞业限制协议的真正价值。那么竞业限制的认定标准是哪些,竞业限制的认定有什么标准?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的认定标准是哪些,竞业限制的认定有什么标准? 重庆德循律师事务所金文武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
越来越多的企业限制员工离职后的就业范围,很多职场人被企业唬的一愣一愣的,真的以为自己不能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不得不换行业,而带来的却是隔行如隔山的痛苦,那么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网友咨询: 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郑明明律师解答: 员工离职后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竞业限制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对具有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
随着法治意识、竞争意识的增加,人们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越来越重视。反映在现实中,就是用人单位更多地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希望通过协议约定和规范双方之间的行为。那么竞业限制协议能申请仲裁吗,竞业限制协议可不可以申请仲裁?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协议能申请仲裁吗,竞业限制协议可不可以申请仲裁? 四川弘风律师事务所吴天涯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当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也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并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那么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网友咨询: 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漆兴律师解答: 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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